丰利镇人民政府就一体化预制泵站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如东丰利镇污水管网及一体化预制泵站 二、项目预算:78万;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生产制造商大于等于6000万元,若为代理商大于等于500万元;注册资金时间必须为公告发布前有效);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具有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提供第三方权威部门检测机构的一体化预制泵站相关检测报告; 6、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8000安全生产体系和3C认证证书; 7、泵与泵站为同一品牌,且水泵的生产经验必须大于等于30年。 8、投标人必须提供一体化泵站制造商自2011年以来成功运行超过三年的2米直径的三份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竣工报告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合同业主单位负责人的座机电话; 9、供货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井筒50年使用年限的承诺书。 五、评标小组将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投标。资格后审材料原件、资格后审材料、技术标及商务标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2日9时0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如东丰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提供银行汇票或现金); 2、投标保证金仅限现金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