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盖章):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日 期: 2017年12月4日
招标文件前附表
序号 |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1 |
1.1 |
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 |
2 |
1.2 |
工程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如东县丰利镇2016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其主要内容:(1)垃圾收集和清运;(2)道路保洁包括飘散垃圾的捡拾,路肩杂草割除;(3)河道、河塘保洁;(4)农户住宅周边环境环保,主要是飘散生活垃圾的捡拾;(5)凌河、石屏、环农、丰西、五义等老镇街的保洁。共设一个标段(详见项目工作量清单)。 |
|
1.3 |
项目实施地点:如东县丰利镇行政区域范围内。 |
3 |
1.4 |
工期要求:两年。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
4 |
1.5 |
目标要求:依据县“五位一体”长效管护要求和《丰利镇“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
5 |
1.6 |
资金来源: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 |
6 |
1.7 |
投标控制价下限(业主设定):345万元,投标控制价上限(业主设定):372万元(包含垃圾清运;保险)(一年的服务费用) |
7 |
2.1 |
招标人名称: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劲松 电话:13862799982; |
8 |
4 |
现场考察: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
9 |
4 |
标前会议:不召开 |
10 |
5.2.1 |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须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 |
11 |
5.3 |
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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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有效期: 45 日历天 |
13 |
6.3 |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5万元人民币(现金,开标当日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14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丰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
15 |
6.1 |
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25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丰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
16 |
7.1 |
评标方法:1、由业主设定招标控制价;2、投标方提供“五位一体”运作方案和投标报价标书(均书面形式);3、评价方式:本次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五位一体”运作方案占30分,合理报价占70分,综合确定中标者。(详细见第四章评标实施细则) |
17 |
8.2 |
履约担保金额:20万元。 |
18 |
6.2 |
纪检监察部门:丰利镇纪委 |
19 |
公告形式 |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栏目中。 |
备注:1、前附表是对招标文件中主要信息和数据的汇集,目的是便于投标人查阅和提醒投标人注意。
2、请认真阅读本次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均用书面形式进行咨询和解答,如无则视为默认本次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内容。
3、投标单位应加强对如东县五位一体相关文件的学习与研究,详细了解丰利镇农村环境卫生现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1、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
1.2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其主要内容:⑴垃圾收集和清运;⑵道路(包括县管道路)保洁包括飘散垃圾的捡拾,路肩杂草割除;⑶河道(含二级河坡)、河塘保洁;⑷农户住宅周边环境环保,主要是飘散生活垃圾的捡拾;⑸凌河、石屏、环农、丰西、五义等老镇街的保洁。共设一个标段(详见项目工作量清单)。
1.3工期要求:两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4目标要求:(含垃圾清运)
(一)垃圾处理管护要求:1、垃圾箱、桶、池内的垃圾应及时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确保不出现垃圾堆积;2、垃圾收集作业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箱等设施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3、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遮盖措施实行封闭运输,无抛洒现象、不造成二次污染;4、所收集的垃圾必须送指定垃圾中转站;5、严禁焚烧垃圾、损毁垃圾设施;6、不得接收和运送承包区域以外的垃圾进中转站;不得在运送垃圾中掺杂掺假,如泥土、碎砖石等。
(二)河道管护要求:1、农村等级河道、沟塘、景观河水面等无漂浮垃圾,树枝无悬挂垃圾,堤岸及其桥梁两端桥墩部无散存垃圾;2、农村等级河道、沟塘、景观河水面无恶性水生作物,无动物尸体。
(三)道路管护要求:1、道路路面应见本色,无暴露垃圾,无飘散垃圾;2、垃圾箱、桶、池周边地面应无抛撒、散存垃圾,无成堆建筑垃圾和大件废弃物;3定期割除农村硬质路路肩杂草,春夏季每月不少于2次,秋季每月不少于1次,宽度不小于0.75米,不得使用化学除草剂除草;4、镇级及其以上公路无暴露垃圾,无抛撒物,保持路面清洁。
(四)农户住宅周边保洁要求:1、通过宣传,引导居民自觉将生活垃圾放入垃圾箱、桶、池内;2、农户住宅周围无飘散或成堆垃圾。
(五)保洁作业组织和管理的要求:1、组织足够的人员实施农村环境保洁;2、购置必要的设备,河道保洁船只、垃圾清运车辆等;3、按劳动法规定与保洁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必要的保险,按期支付劳动工资;4、给予从业人员必要的劳保福利,救生衣、保洁标志服等;5、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安全作业、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保洁标志服,并开展检查和监督。
1.5项目资金源: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
1.6投标控制价下限(业主设定):345万元,投标控制价上限(业主设定):372万元(包含垃圾清运、保险;一年的服务费用)。
2、招标人
2.1本项目招标人名称: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劲松 电话:13862799982 ;
3、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3.2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须包括资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
技术标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须已缴纳至2017年11月)(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核查)
(3)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须已缴纳至2017年11月)(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核查)
(5)“五位一体”运作实施方案。 [包括1、总体概述、运作模式;2、费用概算分析;3、本项目保洁服务的工作量配备人员的安排情况;4、机械安排情况表(同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租赁合同(若车辆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其他机具的发票复印件,原件核查);5、组织实施方案及承诺(含安全承诺)及其他等内容]
(6)结合评标办法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需要的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人提供,否则会影响其得分)
商务标包含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工程报价清单。
5.2投标文件的份数、包装及标志
5.2.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封面上标明“技术标、商务标”“正本、副本”,字样。装入封套中密封,封套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封套上按下面格式填写: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日期: |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日期: |
5.3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5.4招标人不接受带有选择性方案的投标文件。
5.5招标人不接受带有一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5.6投标文件的签署
除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须签署外,其余均不做要求。
5.7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5.7.1对投标文件进行少量涂改、插字或删除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7.2投标人开始后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允许更改或者撤回。
5.8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45日历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保持有效,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投标、开标
6.1招标人将在丰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届时应派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未按要求出席的投标人视为中途退标处理。
6.2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出席,对开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6.3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6.4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大写单价为准,大写单价有明显错误而无法唱出报价的视同没有报价。
6.5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中的唱标情况、废标情况及招标控制价等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7、评标
7.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代表和共同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出席,并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7.2本次评标工作内容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商务标的评审。通过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完成评标报告。
7.3招标人应将评标结果在招标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授予合同
8.1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经中标,并告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有关问题。
8.2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履约保证金待承包方履行合同期完毕后一次性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担保的形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8.3合同协议书
(1)中标人应在提交履约担保后,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发包人签订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再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生效,必要时可请公证机构公证。
9、纪律与监督
9.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以馈赠现金、有价证券、请客送礼、安排旅游等形式行贿;严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
9.2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致: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发包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被授权的代理人无转授的权力。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一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此授权书,若为授权委托人须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五位一体”运作实施方案
要求:
1、总体概述、运作模式;
2、费用概算分析;
3、本项目保洁服务的工作量配备人员的安排情况;
4、机械安排情况表(同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租赁合同,及其他机具的发票复印件,原件核查);
5、组织实施方案及承诺(含安全承诺)及其他等内容。
正(副)本
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
致: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并承诺如下:
1、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请填写两年的费用)
2、服务期限: 年。
3、委派的项目经理:
4、工程质量目标:
5、随同本投标文件,提交人民币 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6、如果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并接受招标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所列的支付条件。
7、我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
8、在使用民工方面,我单位保证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对因拖欠或扣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负全责,并愿意接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降低信用等级处罚的决定。
9、我单位若能中标,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设备按时进场,由我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绝不进行计划外分包和违法转包。如发现计划外分包、违法转包及其它不诚信行为,原意接受有关法律洼规规定的条款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
10、我单位若能中标,保证未经区管委会批准,不私自向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收费。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工程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元) |
备注 |
道路保洁管护(含农村硬质路、农村沙石(泥)路) |
728.2公里 |
元/公里 |
|
含路肩杂草割除 |
县及县以上公路简单保洁 |
52公里 |
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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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管护保洁 |
359.5公里 |
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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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塘保洁管护 |
8443亩 |
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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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内垃圾捡拾 |
7.1万人 |
元/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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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清运 |
15000吨 |
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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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含建筑垃圾、大件废弃物处置,保险,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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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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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合计(两年费用合计) (两年费用合计=一年费用合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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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
甲方: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甲方将如东县丰利镇2017年-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发包给乙方具体执行,经双方商定,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丰利镇2018-2019年农村“五位一体”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范围:丰利镇行政区域内村保洁管护全覆盖,包括镇区内所有河道、沟塘、道路的保洁和垃圾清运等。
(三)质量标准和要求:详见《丰利镇“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
(四)项目作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两年度保洁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每季度工程经费为 万元(为两年度价的1/8),凭工程税票结算。本合同价款除本合同及附件另约定的检查扣款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二)支付方式:
甲方依据每月度考核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标准为:
1、依据县月度考核检查排名结算
在县月度检查中排名第1-3名的,按月度工程款的105%结算;
在县月度检查中排名第4-6名的,按月度工程款的100%结算;
在县月度检查中排名第7-10名的,按月度工程款的95%结算;
在县月度检查中排名第11-13名的,按月度工程款的90%结算;
在县月度检查中排名第14-15名的,按月度工程款的85%结算。
2、依据镇村每月组织的检查考核结算(具体详见考核实施细则)
3、每月先按县检查考核结果计算工程费用应兑付百分比的数额,再扣减每月镇
村检查考核的罚款后,即为当月实际应兑付工程管护费用。
以上款项的支付按季度支付。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保洁管护方案;检查、监督乙方工程作业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县排名按季向乙方支付工程作业费用。
(三)加强对河道、农路、垃圾设施的管理,为乙方作业创造条件。
(四)配合乙方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提供环境保洁管理作业要求及质量检查办法等相关文件。
(五)现有保洁人员及垃圾车辆优先择优使用。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环境保洁管护工程作业实施方案,完成各项工程作业任务,达到如东县“五位一体”管护要求和《丰利镇“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
(二)遵守劳动法规,并依法与管护人员签订好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并报一份到镇存档备查,依法为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工程作业时发生的任何与之相关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三)乙方必须设立项目部和固定办公场所,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及时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接受五位一体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完成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采纳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对于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生的违反环境保洁管理的人和事,要积极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处置,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乙方对缺岗、工作不到位管护人员进行教育,对累计被镇、村三次处罚的人员予以清退,如乙方不予清退,甲方将在承包款中扣除每人每月1000元。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乙方需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合同期内,如因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履约(县考核排名位于倒数2名内的),由甲方组织整改,整改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扣除了保证金的,乙方应于次月补足不足部分。乙方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本合同圆满完成为止,根据履约情况给予返还。(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二)乙方不得超过自己履约能力接受该项任务,该工作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若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乙方不履行合约,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支出经费用于环境保洁一系列的费用;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乙方还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事故并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全年月度在县考核累计三次后2名的,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保洁管护作业项目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甲方就同一个问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二次以上不能整改的。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规章,不能妥善平息与作业工人之间劳资争议的。
因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对镇交办的突击性工作不能按时完成,造成恶劣影响的。
乙方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乙方不履行合约,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乙方还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有权部门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当本合同与附件等内容发生矛盾时,以上顺序同时为本合同的解释顺序。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丰利镇2017年“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六提升为重点,以改善民生、优化环境、规范管理、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提升综合管护效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河道管护、垃圾处理、农路管护、绿化管护“五位一体”的要求为目标,使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运转良好。
三、工作标准
(一)河道管护主要标准
所有河道及沟塘水面清洁,无水花生、无水浮莲、无大面积浮萍等恶性水生作物,无漂浮垃圾、杂草杂物,水面无芦苇;所有河道及沟塘坡岸清洁,无生活垃圾、农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乱堆乱放;河道畅通。河坡青坎无违章搭建,无乱占、乱挖、乱填河道现象;河水干净,无工业污水超标排放,畜禽粪便直排得到全面治 理;河坡青坎绿化全覆盖,无伐坡种植现象。
(二)垃圾处理主要任务
镇所属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全覆盖,并统一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垃圾池(桶)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全面清除所有暴露垃圾。进一步增强垃圾设施投入,按每5户1个垃圾池(桶)标准配套。生活垃圾每人每日0.5公斤标准收集送运垃圾发电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三)农路管护主要任务
道路两侧及其用地范围内无暴露生活垃圾、建筑及农业生产垃圾、秸秆堆放现象;边坡排水沟整理到位;路肩边坡无15CM以上高草,无农作物种植,路肩宽度达到 75CM以上;路面(桥面)干净整洁,无堆积和抛洒物,无占道和占道摊洒农作物、损坏绿化等现象;路面保持完好,无损坏现象,交通标志、标线全覆盖并符合国标,全面推行安保程,管养覆盖率达100%,管护达标率达95%以上。
(四)农村绿化管护主要任务
河坡、道路绿化实现林带整洁,树型优美、生长健壮,树木无倒伏、无明显病虫害,林间无高杆游藤作物、无人为毁木现象。村道、河沟渠绿化成活率、保存率达95%。
四、考核办法
镇五位一体将做好巡查督查工作,每周组织两次以上的暗访检查,每月将联合各村居进行检查。主要是垃圾清运是否及时,垃圾设施周围是否整洁,河道是否清洁。发现管护不到位的现象,进行拍照取证,并按下列标准予以处罚,罚金从每月结付给专业承包单位工程费用中扣除。
1)成堆暴露垃圾及垃圾池内垃圾积存外溢一处罚100元。
2)路肩割除杂草使用化除的,发现一次罚200元。
3)河道有成片(堆)漂浮垃圾的,发现一处发50元。
4)运送垃圾造成二次污染(飘散)的,一次支50元。
5)垃圾清运人员在垃圾池内焚烧垃圾的,发现一次支100元。
6)在运送垃圾中故意掺杂掺假的(如泥土、碎砖石等),发现一次扣款200元。
7)绿化被藤蔓缠绕或倒伏的,发现一株罚20元。
8)危桥标志被盗及他人挪作他用的发现一处罚50元。
9)保洁人员上岗未着保洁服装一人罚20元。
10)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垃圾堆积现象,群众举报曝光到县、市,并产生不良影响的一次罚500元。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九月
第四章 评标实施细则(通用)
一 评标机构和评标程序
第一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评委民主推选产生,负责组织评标的全部工作。
第二条 评标工作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出席,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条 评标工作程序
1、听取招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工程情况的介绍。
2、听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招标的汇报。
3、听取招标人制定的本标段工程评标实施细则的介绍。评标委员会若发现其中有违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内容,可提出修改,最终通过评标实施细则。
4、阅读招标文件,审阅投标文件。
5、对投标人的资格评审和算术性修正。。
6、对投标人的询标和投标人的澄清。
7、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8、推荐中标候选人。
9、撰写评标报告。
二 资格评审和算术性修正
第四条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从营业执照、项目主要人员、业绩等方面,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要求。
第五条 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进行复核和修正。
l、工程量清单中多报工程细目和数量的,按招标文件中的细目和数量计算核扣;工程量清单中漏报和少报的,视为已含入其他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2、投标报价中算术上和累加运算的差错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文字表示的为准;
(2)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 .
(3)合计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合价累计数修正总价。
3、上述两类修正应取得投标人书面同意。若投标人拒绝接受,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4、上述两类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2%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三 投标文件评审
第六条 对通过资格评审和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七条 凡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通过评审,该投标文件作废处理;
1、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问题:
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招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时,所提供的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从而影响到投标文件作出准确判断和进行评审。
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和支付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没有在招标文件规定盖章和签字的地方盖章和签字(其中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6、投标文件出现了一个以上投标报价或有选择性报价。
7、人员配置、施工组织设计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
8、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围标或以行贿等手段企图谋取中标。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业绩等证明材料虚假。
10、投标文件中附有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按下列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
(1)、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完备性检查;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投标人的“五位一体”运作实施方案时行评审;
(3)、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凡投标报价在控制价内(含)的所有投标人都将入围。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
一、【投标报价7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五位一体”运作实施方案30分
1、组织实施方案及承诺(含安全承诺)及其他10分。
2、规模(人员及机械)10分。
(1)人员:根据本项目保洁服务的工作量配备人员的情况进行得分。(4分)
(2)机械:根据招标方管护保洁区域范围,有专业垃圾清运车辆(拖拉机、农用车若为租赁,必须要有与公司签定的租用合同证明)20辆的得1分,每增加1辆得0.2分,最高得2分;有挖掘机的得1分,最高得1分;各投标人承诺在河道保洁过程中,河道保洁船不少于5艘的得2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打药机、割草机、绿篱修剪机、高枝油锯每有一台的得0.25分,最高的1分。(6分)
注:以上车辆的行驶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若以上车辆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核查,以上其他机具的发票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者该项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答辩(满分:10分)。
两项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五位一体”运作方案设计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需要的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人提供,否则会影响其得分)
五 评标报告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监督机构情况。
2、评审过程概况。
3、评审过程中主要问题的记录和说明:
(1)对评标实施细则的修改记录和审议结果。
(2)资格评审和算术性修正中的问题及评审结论。
(3)投标文件评审中的问题及评审结论。
(4)推荐中标候选人过程中的问题记录。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评标结果。
第十条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和需提请招标人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和说明,必要时应提请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语汇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六 附则
第十二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高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超过部门予以赔偿。出现上述情况时,超标人将后备中标候选人递升为中标候选人。若无可递升的是标候选人,则需重新进行招标。招标人应将上述情况及时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参与评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与清标工作组所有成员均应严格遵守《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的规定,按受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