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fgw/2021-00184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发改委 文号: 东发改价〔2021〕117号
成文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我县热力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县热力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6-25 14: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各热电联产企业:

近期,因煤炭现货价格再次快速上涨,导致秦皇岛煤炭网公布的动力煤价格变化情况与当前煤炭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偏离较大,决定继续挂钩中国煤炭市场网(CCTD)发布的价格数据,按《如东县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试行)》规定的联动周期调整我县热力最高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联动调整煤炭价格对应CCTD秦皇岛港口5000大卡动力煤综合价628.50元/吨。

二、热力价格由现行最高销售价格190.4元/吨调整为196.7元/吨,下浮不限。

三、对安装脱硫设施,实行在线监测,达标排放的热电企业,热力销售价格每吨可加价3.00元。对热电企业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且脱硝、除尘在线监控系统与环保联网达标排的企业,实行热力销售脱硝、除尘加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热电企业销售热力可在执行规定的热力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相应加收脱硝、除尘加价5.00元/吨(其中:脱硝加价4.00元/吨,除尘加价1.00元/吨)。

四、当秦皇岛煤炭网公布的5000大卡动力煤综合价与中国煤炭市场网CCTD公布价格偏离幅度缩小到≤8%时,次月起执行《如东县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东发改价〔2020〕239号)文件,煤热价格联动仍恢复与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价格数据挂钩。

五、各热电联产企业要加强与用户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解释工作,保质保量做好相关供热服务工作。各热电联产企业必须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煤炭采购情况。

六、以上价格自2021年6月10日起供汽量执行。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