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dxfgw/2024-00001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东发改价〔2023〕20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我县今冬明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
关于调整我县今冬明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县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鉴于天然气气源价格的上涨,为缓解我县季节性天然气供需矛盾,疏导上游价格上调带来的影响,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县今冬明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江苏洋口港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江苏华港鼎程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95元/立方米,调整为4.43元/立方米,下浮不限。华港燃气集团如东洋口有限公司参照执行。
二、如东大众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4.05元/立方米,调整为4.53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冬季保供、政策宣传、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同时与下游用户沟通衔接,强化服务,确保我县管道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
四、以上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使用量)实施。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