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38/2017-00065 | 分类: | 财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号: | 东财法〔2016〕10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5-18 | 发布日期: | 2016-05-18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重新明确法制联络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各镇(区)财政所(局),本局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财政法制宣传,依法理财及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工作网络,强化工作责任,发挥财政法制联络员在财政法制宣传,依法理财及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对我县财政系统财政法制联络员工作职责及人员明确如下:
一、财政法制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熟练掌握本科室、本所(局)涉及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
(二)起草本单位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三)组织、指导本科室、本所(局)开展依法理财、民主法治创建等活动,做好执法信息数据和有关法制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协助开展本单位涉及行政执法检查的自查工作,对于上级机关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配合落实整改要求。
(五)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落实责任。
(六)负责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查找本单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执法建议。
(七)深入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政策法规调研活动,及时向县局税政法制科报告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八)积极完成领导和税政法制科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政法制联络员人员
经济开发区 |
张玉华 |
洋口港开发区 |
黄建冲 |
沿海开发区 |
袁建华 |
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
陈 慧 |
大豫镇 |
黄 菊 |
掘港镇 |
丁爱萍 |
马塘镇 |
王潇平 |
曹埠镇 |
朱春均 |
丰利镇 |
许 林 |
岔河镇 |
葛锦州 |
双甸镇 |
孙建全 |
新店镇 |
周吉国 |
栟茶镇 |
徐守明 |
河口镇 |
冒维银 |
袁庄镇 |
袁小兵 |
办公室 |
雷淑英 |
人事教育科 |
张旭东 |
预算科 |
施益华 |
国库科 |
於晓栋 |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 |
高海棠 |
社会保障科 |
刘 建 |
经济建设科 |
吴国新 |
农业科 |
严东芳 |
基层财政管理科 |
储晓燕 |
税政法制科 |
孙从华 |
会计科 |
戴雯鋆 |
绩效评价科 |
薛 飞 |
国资办政策法规科 |
陈 骅 |
国资办产权管理科 |
钱国兵 |
财政监督检查大队 |
管图南 |
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专管员办公室 |
季晶晶 |
会计中心 |
王明珍 |
投资管理办公室 |
刘清国 |
东泰公司 |
蔡建国 |
宏泰公司 |
袁 林 |
财政信息中心 |
管怀峰 |
财会教育中心 |
沈 霞 |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
於 清 |
监察室 |
顾永泉 |
综合科 |
周 军 |
如东县财政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