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长沙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3-07-07 17:12 累计次数: 字体:[ ]

长沙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积极响应县《关于进一步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我镇通过配套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高标田”、交通工程等多种途径,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农作用,不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农村道路交通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截至目前我镇仍有约50多公里自然村(组)道路未实现路面硬化,力争三年内全面实施“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为有序推进该项工程,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补齐农村道路建设短板为目标,整合资源,以政府为主导,着力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交通出行问题,让百姓共享惠民成果。强化监督管理,突出“管理公开民主化,质量监管制度化,工程流程规范化,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的工作重点。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全镇农村道路交通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自然村(组)盲肠路、断头路等道路末梢基本打通,盲区道路硬化基本覆盖,邻镇、邻村道路无缝对接,基本实现户户门前道路硬质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能够做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形成健全的“自然村(组)道路”网格化管理体系和长效管护机制,为建设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交通基础条件。

三、时间节点

“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为抢抓进度保证相关工作按时有效保质推进,制定该项工作时间节点。2023年一季度:拟定镇级实施方案,召集相关村(居)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召开部署会议,于四月上旬完成摸底清单表并由镇汇总报至县农业农村局。二季度:各涉工程村(居)召集民主议事会议,提交议事记录,会同项目库数据表报农业农村局,经县级批复后由镇级立项组织公开挂网招标并确定施工单位,有序开展项目施工。三季度:按进度开展项目施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项目配套安防工程根据路域周边情况,待道路主体工程结束后由镇前期公开挂网签订的中标单位做好实施工作。四季度:10月底前项目全面完工,开展镇级初验工作审计后提交县级验收,做好工作总结、项目结算、资产移交、长效养护工作。(2024年、2025年同上)

四、责任分工

实行“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是县委、县政府推进农村道路建设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已被列入如东县“2023年如东十大民生实施项目”之一。我镇成立“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於鑫担任,全面领导该项工作,负责该项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季小东、副镇长陈伟、副镇长胡炜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余林波担任,成员包括镇农业农村局、镇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相关村(社区)书记,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具体负责项目工作布置、进度把控、质量监管、安全责任落实工作。镇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负责前期文件精神的传达,指导并实地勘察各村(社区)自然村组未硬化道路摸底情况,包括摸底清单和项目库的填写上报,核定上报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县级部门要求上报实施方案、建设方案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民主议事记录,对接工程预算单位和审计单位做好项目的资金预算工作,在县级部门下发批复文件后牵头负责全镇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合同签订、指导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中标单位做好各路段的安防设施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工程结算及资产移交工作。镇建设局在农业农村局移交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后,负责工程的具体推进包括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现场管理等具体施工工作,做好建设单位施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参与项目竣工后验收工作。各村(社区)做好前期摸底排查、施工前的清障、沟渠整平、施工过程中的村邻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程进度把控、质量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和长效管护工作。

五、资金支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3〕21号)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各村工程施工完成后,对验收合格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且镇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10万元/公里的硬质水泥路,县财政补助20万元/公里,工程所需剩余费用由村级资金补齐。道路质量检测费用由县财政统一结算。该项目验收合格后,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下达至镇,由镇支付至施工单位。

六、工作举措

(一)实施对象。“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实施的对象为未被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事一议”奖补、三峡移民后扶项目以及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自然资源等其他财政扶持项目的农村自然村(组)盲肠路、断头路等道路末梢、盲区以及邻镇、两村间的接头路,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厚度不低于15厘米,两侧路肩各0.5米。前期拟施工路段由各村(社区)统计上报镇汇总后报县级单位作为三年建设行动的项目库,后期县级将从该项目库中选取可行性、合理性项目进行批复发文,不在此项目库中路段将无法配套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政策享受财政补贴优惠。

(二)民主决策。“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要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大会应当有18周岁以上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并当场签名确认。严禁强行摊派等损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增加村级负担的现象发生。

(三)流程合规。在确定本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后由镇签约合作招标代理单位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计划施工标准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进行工程实施预算报价,鉴于“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不需要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套安防设施数量和总价无法准确统计,故该项目进行工程预算报价时未将配套实施安防预算计入其内。安防设施的实施和工程量框定、验收、结算由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具体实施由镇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带领本年度签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存在事故多发、盲区、临水等危险性的隐患路段设置护栏、标志标线、警示桩、路名牌、广角镜、爆闪灯等设施,并最终依据签约合同单独结算。

(四)监管到位。“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要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工作。镇级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对路基及路面工程质量全程实行监督。各项目实施村(社区)也要挑选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群众信得过的村民代表成立“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镇村应在自然村(组)醒目的位置设置项目情况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各镇对厚度、抗折强度不达标以及路面裂缝、跑砂等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直至达到建设要求为止。具体参照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不达标项目扣款和惩处的办法。

(五)检测验收。工程竣工后镇村组织初验,镇级纪检监督、财政部门、交警中队、镇建设局必须参加镇级初验,初验合格后申报县级验收。县级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道路质量检测。具体包括: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不低于C30,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不低于4.0MPa,厚度不低于15CM。竣工后,镇、村(社区)、施工单位、监理进行现场见证钻芯取样,对路面厚度当场签字予以确认。有大于20%的不合格工程(不合格工程即为县级第三方检测有1/3数量的钻芯取样厚度低于13.5CM或抗压强度低于3.6MPa或出现成片跑砂超过100米以上或路面裂缝超过10处或路面断板超1处),取消所在村当年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补助资格。

七、长效管护

“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形成资产归村级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镇向项目村(社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要按照2021年《如东县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建立管护队伍,制定管护制度,各村(社区)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定组村干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对村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切实加强管护做好巡查、监管和维护,组织实施道路的损毁维修、保洁清洁等,落实专人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及时发现损毁问题,及时制止破坏、污染农村基础设施的行为。定期排查道路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与渠、涵、泵站相交路段,排查农村公路桥梁、坝涵、交叉口、学校门口、泵站蓄水池、暗渠、等重要路段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发挥持久效益。

如东县长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