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长沙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长沙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3-01-05 09:3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浒苔绿潮防控工作指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市、县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海洋生态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市、县浒苔绿潮防控要求开展浒苔绿潮防控工作,注重陆海统筹、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文明和谐美丽如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自然资源部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各相关部门、各用滩企业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通过加强对紫菜养殖滩涂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减少附生绿藻的入海;通过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削弱浒苔绿潮的营养物质基础;通过开展前置打捞专项行动,降低浒苔灾害的影响;通过强化浒苔防控全过程监管,确保工作质量,为常态化科学治理浒苔绿潮灾害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紫菜养殖用海管理

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紫菜养殖用海管理做好浒苔绿潮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3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紫菜养殖用海管理。

1.严格控制紫菜养殖用海规模。实行紫菜养殖筏架总量控制制度,以2021-2022年度全镇紫菜养殖筏架总数5488台(滨海公司1400台、长海公司1000台、长沙公司2208台、何灶公司880台)作为本季养殖规模控制基数。

2.严格新增及续期紫菜养殖用海审批。今年不再审批新增海域的紫菜养殖用海申请,申请续期紫菜养殖用海的,必须承诺按规定采取浒苔防治措施。

3.严厉查处非法紫菜养殖用海行为。严格落实海域权属管理制度,协调海上力量组织开展紫菜养殖用海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海域用途、无证养殖、超面积养殖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违法养殖设施。对于确因地形变化无法继续养殖,需要部分变更海域使用权证的,各用滩企业应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海域证变更手续,逾期未变更的,视为无证养殖,所有筏架必须依法拆除。

(二)继续开展防藻新工艺新材料试验试点

继续做好覆塑PVC缆绳试验工作,并确保规模不低于防控区总筏架数的四分之一,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浒苔防控工作的通知》(苏防浒办〔2022〕19号)文件精神,对于今年新增的养殖筏架,要确保新增筏架数的50%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其中采用缆绳覆塑PVC新材料的筏架数要达到新增筏架数的25%以上。加强监测监管,进一步掌握PVC材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防藻效果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情况。各用滩企业要鼓励养殖企业开展其他防藻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并同步开展防藻效果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方法措施,不断提高养殖设施防藻效果,各公司要及时跟踪试验试点成效,选择在高、中、低不同潮位海域的养殖筏架进行对比,并于2023年5月底前形成相关总结报告报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规范养殖生产作业行为

1.严格落实养殖设施除藻作业要求。继续采用药物喷涂等有效方式开展常态化除藻,及时清除缆绳和竹竿上的附生绿藻。受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及时除藻到位的,附着绿藻的下垂长度不得超过5厘米,待条件许可后,立即除藻到位。除藻分段时间为:第一次2022年11月初至12月上中旬,苗种网帘经冷藏下海前实施;第二次2023年2月底至3月10日实施;第三次2023年4月中旬至5月初筏架回收前。各公司要积极探索机械化快速除藻的试点试验,更有效高效开展除藻。

2.严格落实紫菜养殖竹竿标签化管理全覆盖。积极推广使用不锈钢牌标签,所有竹竿标签须于2022年12月底前覆盖到位,如采用原有标签或一体化标签的,必须在养殖生产全过程中及时查漏补缺(所有补缺的标签必须采用不锈钢标牌)。2023年2月15日前,各用滩企业要完成标签上架情况现场检查核查,形成报告报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严格落实紫菜养殖设施限期回收。所有传统养殖设施及防藻效果不佳的新工艺养殖设施须于2023年5月10日前全部回收上岸,且回收前须进行全面彻底的喷涂除藻;防藻或机械化除藻效果较好的新工艺养殖施可于2023年5月31日前回收上岸。养殖设施回收前,养殖业主须向用滩企业提出申请,用滩企业向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报备,经核验确认无绿藻附着后方可进行回收;3月底以前的零星回收可实行“提前申请-报备回收”制度,即养殖业主完成除藻及回收后,将回收筏架数量及除藻、回收过程影像资料向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四)强化浒苔防控监督管理

探索建立浒苔防控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违反浒苔防控措施要求情节的轻重,予以扣除保证金管理,并相应采取约谈、通报批评、重点监管、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养殖筏架数等管理措施。及时组织漂浮竹竿打捞,各用滩企业适时安排人员,按要求组织进行漂浮竹竿捡拾、打捞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

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宣贯动员;摸清养殖企业、养殖规模、养殖位置等情况,形成防控“一张图”“一张表”;部署养殖筏架标签准备、除藻药剂储备、新材料新工艺试验等工作,完成标签上架及新材料新工艺筏架布设;组织开展第一轮除藻效果现场检查。

(二)第二阶段(2023年1月1 日至3月31日)

组织养殖设施日常除藻;组织开展标签上架情况现场检查、新材料新工艺防藻效果跟踪监测以及除藻效果现场检查;落实零星回收报备制度,更新海上养殖设施存量数据。

(三)第三阶段(20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

组织开展紫菜养殖设施集中回收阶段监管,在省现场工作指挥部进驻一线后,配合做好监管及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全部紫菜养殖设施回收上岸工作;开展岸滩浒苔巡查清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好浒苔联防联控工作,镇成立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亚云 长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金 琪 长沙镇副镇长

副 组 长:王红梅 长沙镇纪委书记

陈 伟 长沙镇副镇长

胡 鑫 长沙镇政法委员

成 员:季冠镒 长沙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顾 勇 长沙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程艳娟 长沙镇财政局局长

温春梅 长沙镇党群工作局局长

马步松 长沙镇滨海滩涂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兵 长沙镇何灶滩涂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虎平 长沙镇长海滩涂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

仲松军 长沙镇长沙滩涂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

为加强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的监管,镇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班。

1.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由陈伟任主任,丛茂建任副主任,周翠华、花拥军、许雪峰、陈建华、李亚洲、冯王建、陈明泉为成员。

2.工作专班

工作一组:陈建华、陈 兵、仲松军、稽查大队和卫海卡口人员。负责区域为何灶公司和长沙公司滩涂。

工作二组:丛茂建、许雪峰、马步松、钱虎平、稽查大队和滨海及海滨卡口人员。负责区域为长海公司和滨海公司一场、二场滩涂。

工作三组:李亚洲、冯王建、马步松、稽查大队和海滨卡口人员。负责区域为滨海公司三场滩涂。

各用滩企业是抓落实、抓推进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推进机制,细化推进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

镇浒苔绿潮联防联联控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督促各用滩企业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要求。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渔业生产安全。开展浒苔绿潮防控监督检查,指导各用滩企业做好浒苔防控各项工作。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

镇财政局:负责浒苔绿潮防控经费统筹协调。

镇党群工作局:负责浒苔联防联控纪检督查工作。

所涉用滩企业: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自海域内浒苔绿潮防控工作。履行属地责任,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紫菜养殖企业(个人)治理浒苔工作的实施和监管,督促紫菜养殖户落实缆绳PVC覆塑新工艺的试点规模达到或超过养殖筏架总数的四分之一,对于今年新增的养殖筏架,确保新增筏架数的50%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其中采用缆绳覆塑PVC新材料的筏架数要达到新增筏架数的25%以上。统一推广使用不锈钢牌标签做法,所有筏架的标签须于2022年12月底前覆盖到位,并在养殖生产全过程中及时查漏补缺。严禁红线区域内紫菜养殖,及时清理红线区域内的养殖筏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三)加强舆论引导

要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从思想认识上提升全民参与浒苔绿潮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掌握养殖户(企业)利益诉求,畅通信访渠道,充分研判和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舆情导控、风险防控机制,守住社会稳定底线。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作用,及时准确地反映浒苔防控工作成果。

(四)加强巡查监管

建立健全浒苔绿潮联防联控长效机制,防控工作专班实行分工负责制,实施常态化巡查管控。将筏架标签管理、养殖设施日常除藻、限期回收三项主要防控措施以及严禁绿藻落滩入海等要求,作为巡查监管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紫菜养殖操作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确保浒苔绿潮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五) 加强考核问责

为加大对各用滩企业的考核力度,确保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用滩企业需签订责任状,镇将延续上一季的考核办法,即对所涉用滩企业收取保证金,标准为养殖规模1000台以下缴纳4万元,1000-2000台(含1000台)缴纳5万元,2000台以上(含2000台)缴纳6万元,并于12月30日前交镇财政。各公司根据各自滩涂实际情况,建议对紫菜养殖户收取保证金,标准和考核自定。浒苔绿潮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指令,各用滩企业必须坚决执行,若被通报一起,镇扣除用滩企业保证金1000元。镇纪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浒苔防控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因责任推诿、拖延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管控不当出现恶劣群体性事件的要追责问责,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如东县长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