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193/2022-00017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岔河镇 | 文号: | 岔委干〔2022〕9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4-12 | 发布日期: | 2022-04-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韩俊杰等同志进入村干部试用期的通知 |
关于韩俊杰等同志进入村干部试用期的通知
关于韩俊杰等同志进入村干部试用期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村(居)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韩俊杰、吴小成、刘高杰、金伟伟、丛万林、刘嘉倩、王 妍、肖雯丽、林丝羽、吁慧蓉10名同志列入村干部管理,试用期6个月,自2022年4月起至2022年9月止。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如东县岔河镇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