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193/2021-00022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岔河镇 | 文号: | 岔委干〔202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丛锟等同志进入村干部试用期的通知 |
关于丛锟等同志进入村干部试用期的通知
关于丛锟等同志进入村干部试用期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村(居)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丛 锟、水胜国、曹 奇、蔡荣慧、潘立娟、钱宇柔6名同志列入村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自2021年7月起至2022年6月止。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如东县岔河镇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