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63/2020-0004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文号: 东城管发〔2020〕54号
成文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0-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11: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县物业服务中心:

经研究,现将《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如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30日

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的要求,慎终如始、持之以恒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效,根据县创文指挥部《关于成立如东县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业工作组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就城管系统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中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人员管理方面

分管领导:孙晓禹、於海兵

责任人:傅春明、周晓巍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

工作要求:

1.所有执法人员和巡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个人仪表,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严禁粗暴野蛮执法现象的发生。

2.县城区所有路段均要明确路段责任人,对重点位置和重点区域必须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加大错时管理力度。

3.所有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加强责任心,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处理。

4.实行“四员全一”,即执法队员、巡管员、环卫人员、车辆秩序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相互监督、相互配合。

二、市容秩序方面

分管领导:孙晓禹

责任人:王峰、葛海军、钱杨华、张峰

责任单位:市容管理科、掘港街道中队、城中街道中队、苴镇街道中队、市容执法中队、交通执法中队、建设执法中队

工作要求:

1.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所有实施严管,不得有流动摊点;不得有乱张贴、乱涂写,不得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加工;不得破墙开店;不得有利用车辆兜售物品高音叫卖兜售商品的行为;不得有利用车身设置广告现象;不得有车辆抛撒滴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现象;人行道板以上不得有车辆乱停乱放;店招标牌严格审批并按要求设置。

2.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①人行道板上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更不得有车辆占用盲道现象;②无占道经营现象(对一些特殊的商铺门前可以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③无乱张贴现象;④无高音叫卖兜售商品现象;⑤无利用车身设置广告现象;⑥无车辆抛撒滴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现象。

3.市场周边、新春路、党校路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所有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4.加大未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商户和单位的查处力度,督促商户和单位做好“门前三包”。

5.保持人行道板以上机动车违停查处的常态化管理,确保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内。

6.加大对餐饮油烟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两侧油烟直排和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安装净化设施不使用的烧烤店,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7.加大对违法建设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环境卫生方面

分管领导:於海兵

责任人:朱晓建、周晓巍、杨建银

责任单位:环卫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处、天恒公司

工作要求:

1.分类垃圾桶、果壳箱设置合理,排放整齐,保持设施及地面整洁卫生。

2.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每隔500 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并保持指示牌整洁、干净、无破损。

3.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城乡接合部: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烟头、无痰迹,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盲区;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二类以上公厕设立无障碍设施。(3)公共卫生间: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②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4.全面、持续地指导县城区垃圾分类工作,特别是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工作要常抓不懈,不能放松,更要将垃圾分类工作向其他小区快速推进。

5.建成区内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主要是指天恒公司保洁服务范围内)。

6.及时清理县城区乱张贴的各类小广告。

7.城区公共区域投放的垃圾桶分类摆放、标识清晰,桶体完好,每日清洗,无满溢现象。

8.洒水车、抑尘雾炮车每日正常运行,减少道路扬尘。

四、物业管理方面

分管领导:於海兵

责任人:吴顺、黄彦彬

责任单位:物业管理科、物业服务中心

工作要求:

1.居民小区: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②显著位置有善行义举榜(有事迹精神介绍),展陈内容丰富,日常维护良好、更新及时;③显著位置有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④;小区宣传栏有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⑤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⑥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⑦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⑧持续开展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督促物业公司对前期补充的台帐资料要继续加强和完善。

2.物业服务中心:①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②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③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④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⑤出入口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⑥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专设的吸烟区以外的区域)没有吸烟现象;⑦有序排队或使用排队叫号系统,无拥挤现象;⑧无大声喧哗、争吵谩骂现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⑨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⑩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五、宣传工作方面

分管领导:左建国

责任人:傅春明、顾亚香、周晓巍

责任单位: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

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个人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日常工作中好的宣传素材和优质的信息,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城管系统的亮点工作。

2.所有临街电子屏内根据创建要求播放不少于30%的公益广告;督促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两侧商家电子流动字幕播放不少于30%的公益广告;督促各建筑工地围挡设置不少于30%的公益广告。

六、督查考核方面

分管领导:孙晓禹、於海兵

责任人:张俊、葛海军、周晓巍

责任单位:城镇管理指导科(督察科)、执法大队督查中队、环境卫生管理处

工作要求:

1.督查人员要加大督查力度,城镇管理指导科(督察科)每月对各单位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督查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的,及时通报,确保各项任务按序时进度高标准完成。

2.城镇管理指导科(督察科)将督查情况汇总后,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单位下发督办整改单,推进任务落实。

3.环卫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天恒公司督查考核力度,不断提升环卫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