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863/2019-00024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 文号: | 东城管发〔2019〕2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11 | 发布日期: | 2019-04-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开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2019-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经研究,现将《开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2019-2020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
抄送: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开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2019-2020年)行动方案
根据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城管发[2019]43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执法管理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和提高城区市容环境质量、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明显改善为目标,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县城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城管发[2019]43号)文件要求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依法依规开展辖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除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管护单位指定的区域外,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到2020年底,实现露天焚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露天烧烤摊点进店规范经营,并使用环保无烟净化设备,通过专项整治,我县城区空气质量和市容市貌进一步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
县城管局成立由於海兵副局长为组长,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葛海军副大队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市容科,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督办、考核及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推进。
四、整治内容
全面整治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的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整治以下8个方面内容:
(一)露天焚烧
1.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
2.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的行为。
3.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的行为。
(二)露天烧烤
1.固定(沿街)门店烧烤出店占道经营的行为。
2.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广场、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无证摊点。
3.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环保无烟净化设备的集中疏导烧烤摊 群。
4.景区、校区和企业园区等各类场所露天烧烤摊点。
5.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行为。
五、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整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长效共治”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掌握动态。要组织对辖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易发生露天焚烧现象的区城和点位及露天烧烤固定门店和流动摊点分布情况、经营时间、规模现状等。要实施全时段、全地域动态监控,并建立管理台帐。通过排查掌握情况,为做好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创新思路,分类整治。要根据工作摸排情况,结合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执法管理现状,研究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一事一策、分类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对市民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行为,要做好重点疏理,依法查处,并及时向市民群众反馈查处情况;对景区、校区和企业园区等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行为,督促相关权属和管护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外部协调,实现共同治理。
(三)部门联动,疏堵结合。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注重教育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对固定门店和流动烧烤摊点经营户,采取轮岗巡查、定岗固守、集中检查等方式,宣传教育、规劝整改。对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的,要依法履行执法程序,予以处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 制执行。各地要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烧 烤疏导点,有条件的可规划打造特色烧烤街(区),对已有烧烤街(区)要加强规范管理,做到既满足市民需求又实现规范管理。
(四)加强监管,源头管控。要加强对露天焚烧沥青、油毡 橡胶、垃圾、塑料、皮革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物质的重点区域和点位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并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群众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对焚烧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和城市建成区落叶现象,要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及时收运,日产日清,加强环卫保洁力度,落实工作前置,强化源头管控。对烧烤固定门店和集中疏导的烧烤摊群,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民族宗教等部门进行全面规范,按规定安装使用环保无烟净化设备。
(五)完善制度,长效治理。要建立区域部门之间工作动态信息互通制度、重要事项督导检查制度、台账销号制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月报制度等。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和网格化 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管控和处置效能。市城管局定期组织检查,实地指导查看专项整治制度建设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疏导点位设置情况等,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实长效。
六、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至2020年,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要紧紧围绕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根据本辖区执法管理现状和突出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出台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建立组织领导架构,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内容、步骤、措施和要求,及时组织辖区有关部门及所属执法队伍召开动员部署。
(二)摸排整改阶段(2019年6月至9月)。要积极宣传发动,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纸发放整治通告,排查梳理整治点位,制定整治台账,实行边摸排边整治、以点带面、巩固长效的工作模式。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辖区街道及社区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对露天焚烧重点、难点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对露天烧烤摊点做好疏导、撤离安置等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要根据前期排查确定的点位、难点问题存在的集中区域及日常管理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组织专门的执法力量,根据行动方案和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集中检查、错时执法、定岗固守等方式方法,开展常态化和不定期整治,坚决遏制露天焚烧,依法取缔露天烧烤。
(四)巩固长效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在前期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对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后续管控力度,研究制定落实本部门长效监管措施,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探索非接触性执法的应用,提升日常巡查和行政执法的水平,现固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长效化管理目标。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整治工作既是上级部门的要求,又是群众的期盼,也是县城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需要,整治行动难题多、阻力大。各单位参与整治的人员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整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要配足配强力量,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要强化部门之间协作联动,合力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整治工作形成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四)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在强制取缔阶段,要注意保护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的安全,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的激化,杜绝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