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63/2021-00022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文号: 东城管发〔2021〕44号
成文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城管局关于印发《县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县城管局关于印发《县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02 15: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县物业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的要求,慎终如始、持之以恒抓好文明城市长效常态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效,根据《如东县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十二个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特拟定市容秩序阶段性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孙晓禹、张 伟、马志坚

副组长:傅春明、王 峰、葛海军

成 员:朱晓建、张 峰、李 超、姚 然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容管理科。主要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整治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1.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整治。按照文明城市长效常态管理的要求,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对县城商业大街、主次干道两侧以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局市容科

责任主体:城中街道执法局、掘港街道执法局

2.“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按照县和局十二提升行动的要求和标准,迅速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取得成效。

牵头部门:局市容科

责任主体:城中街道执法局、掘港街道执法局

“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

2.无公益广告破损,公共设施、建筑物立面无乱张贴小广告,地面无违法小广告。

3.无乱占道、乱堆放、无乱停车、乱设置广告招牌。

4.及时清理门前花坛、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晾晒。

5.沿街单位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3.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人行道板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行为加强管理,对人行道板机动车违章停车行为加大违停查处力度。

牵头部门:市容科

责任部门:三家停车秩序管理公司、交通执法中队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治举措,推进文明城市长效管理。

2.强化协调,履职到位。市容专项整治是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提升市容管理水平有效举措,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细化整治方案,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建立机制,常态长效。整治后要建立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各街道执法局安排人员对县城区重点区域周边要进行定人、定点、定岗管理,杜绝回潮现象发生。县城管局督察科负责对长效管理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