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302/2019-0009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曹埠镇人民政府 文号: 埠发〔2019〕32号
成文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曹埠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曹埠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26 15: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曹埠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以及省、市、县、镇部署会议要求,迅速起草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抓好贯彻落实,将此文件及会议精神传达至辖区内、行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一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明确要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间完成。

二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作为县纪委监委对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督查巡察的重要内容。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请根据《《曹埠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要求的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上报各类信息、表格,镇专治办将定期对报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如东县曹埠镇委员会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曹埠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从本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聚焦近年来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关键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体检”,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核心工作,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的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三)坚持条块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村(社区)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辖区存在的所有安全风险隐患,尤其是摸清辖区内小微企业、超市、餐饮店的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对策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

(四)坚持齐抓共管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覆盖全镇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化工、危险化学品,冶金铸造等工贸,烟花爆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成品油(含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电力(含电力工程),危废固废,市政工程(含管网),建筑施工,危险房屋,燃气安全,道路交通,火灾防控,职业健康、医疗卫生,文化和旅游行业,寺庙等宗教场所,养老机构,校园及校外教育机构,群租(居)房,易制易爆品,高标准农田,农业机械、烘干房(含烘干机),农业企业,水利(含水利工程),农路农桥,农业园区建设等27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粉尘涉爆、“三合一”等重点部位,突出有限空间、动火、高空、检维修等重点危险作业,突出危险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 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突出近期各类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专项整治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市《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 《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办法》,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聚焦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树牢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总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县安委会2019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3.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中介机构执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实施方式

(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治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负责镇领导带队督查方案的制定。

(二)镇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工,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管辖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及时依法处理并通报。

(三)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迅速进行动员部署,排查出辖区内存在的所有安全风险隐患,尤其是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微企业、超市、餐饮店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自报活动。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及时上报镇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镇专治办。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 2019 年 11 月起至 2020 年 12 月结束,为期一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

镇党委、政府12月上旬在落实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推进落实专题会议,对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动员部署。集中安排时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 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县督导检查、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镇专治办,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镇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2020年12月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六、工作制度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点评通报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报送、月点评、季通报。自2019年12月开始,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部门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镇专治办(联系人:张海华,QQ:1069658407,1410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镇专治办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议,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镇专治办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明查暗访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明查暗访贯穿于全过程,滚动开展,压茬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工作方案,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明查暗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镇专治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存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力的,一律通报警示约谈。

(三)分级复核制度。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各自监管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普查率达到100%;镇专治办对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报备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其中重点行业领域复查率达到100%。

(四)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验收销号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和闭环管理,对所有问题隐患一律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问题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行“登记、申报、核查、挂牌、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

(六)考核督导制度。镇专治办对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实行全程督导、动态评估、验收考核机制,通过督导考核,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激励各村(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深入细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任双组长,政府分管副镇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政府班子人员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镇安委办主任兼任镇专治办主任,镇安委办副主任任专治办副主任,并抽调 1 名业务骨干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班子成员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本村(社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必须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牵头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从严惩处。

(四)强化治理体系创新。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从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治理体系方面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坚持问题导向,弥补治理短板,要加强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推进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工作创新,强化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镇党委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

曹埠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

一、经发办

牵头领导:黄陈、路忠贤

牵头单位负责人:李晶晶、苏益峰、陈晓斌、郁宏明

联络信息上报员:沈雷

1.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冶金铸造等工贸(含涉尘涉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3.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4.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成品油(含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企业服务中心

5.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市监局曹埠分局

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市监局曹埠镇分局

7.电力(含电力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供电所。 

二、生态办

牵头领导:刘小军、李小维

牵头单位负责人:葛亚周

联络信息上报员:唐宋辉

8.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三、建设办

牵头领导:陶红兵、缪铁军

牵头单位负责人:孙黄建

联络信息上报员:陈杰

9.市政工程(含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建设服务中心

10.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建设服务中心

11.危险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建设服务中心

12.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建设服务中心

四、社事办

牵头领导:管建、周红兵、张昆

牵头单位负责人:徐功兵、顾兵、周文彬、张亚华、季田、马云飞

联络信息上报员:成露

1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出所(中队)

14.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出所

15.职业健康、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卫生所。

16.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文化站。

17.寺庙等宗教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民政办 。

18.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敬老院。

19.校园及校外教育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教育联络组

20.群租(居)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出所

21.易制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出所

五、农业办

牵头领导:王萍、曹凯、张冬冬

牵头单位负责人:刘洪、金益峰、顾新荣、张王鋆

联络信息上报员:高颖

22.高标准农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农业办

23.农业机械、烘干房(含烘干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站)。

24.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站)。

25.水利(含水利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水利站

26.农路农桥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农路办

27.农业园区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如东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

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分工,建立由分管领导负总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

附件2、附件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