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302/2019-00069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曹埠镇人民政府 文号: 埠政〔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3-09 发布日期: 2019-03-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用工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用工管理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10 19: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用工管理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用工管理,规范村级集体用工支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根据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镇出台的《曹埠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规范村级集体用工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村级用工范围

村级集体用工,是指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建设、村庄环境整治、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公墓管理、路灯亮化等公益事业项目以及专项工作等用工。

二、实行预算制度

村级根据往年用工情况、当年工作实际以及当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数额,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用工因素。每个工日计价不超过80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用工计价标准。各类专项工作涉及用工的,建议在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完善用工手续

村级用工实行一月一结报。一是填制派工单。结合我镇情况,各村要严格按权限进行派工,一次用工在500元以下的由支部书记签字派工;一次用工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由村三个主要负责人实地勘查、集体协商后签字派工;一次用工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实地勘查、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后进行派工。二是填制用工公示表。村干部每天根据出工情况准确填制“月度用工情况统计公示表”,填写用工名称(含地点、内容等信息)、用工项目、工价、用工日期、姓名、金额等,公示表一式两份,一份公示,一份交村会计汇总;三是填制出工结算单。月度用工情况于次月10日前经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会计根据项目分类,一个项目一张表,填制“月度农户出工结算单”,填写出工人姓名、出工数、工价、实付金额等,经出工农户签字后作为支出的原始凭证入账,各类专项支出也要分项目填写;四是填制发放明细表。次月15日前,根据“月度农户出工结算单”汇总填制“月度农户出工结算资金一折通发放明细表”,需填写清楚出工人姓名、一折通(银行卡)农户姓名、一折通号码(银行卡卡号)、金额等,资金由银行或财政所一折通系统打卡发放,严禁现金发放。每月用工支出入账需由“派工单”“月度用工情况统计公示表”、“月度农户出工结算单”、“月度农户出工结算资金一折通发放明细表”等组成。如用工抵缴上缴款的,需将注明扣除相应金额的上缴款票据(记账联)同时入账。

四、规范运用科目

村级要根据用工内容规范运用科目。一是村级用工用于一事一议项目的,结算支出统一纳入“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下的 “一事一议筹劳”二级明细科目核算;二是工程项目的用工,列入“在建工程”核算;三是专项工作的用工,上级有拨款的,需列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下的相应明细科目核算。

五、强化监督管理

村级集体用工须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入账凭证须经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并做好理财记录,相关表格及时公示。各村在派工时要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倾斜,并要考虑农户之间派工的均衡性,对当年出工结算金额超过1000元的农户,要加强审查把关。镇在审计过程中要把村级用工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对“一事一议资金”用工支出额度大、大额支出户头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六、强化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南通市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行为的问责暂行办法》实行责任追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1.将不应报支的项目,隐藏在村级用工中报支的;

2.村干部违规领取用工支出的;

3.多申报用工、虚列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4.农户出工结算资金直接通过现金发放的;

5.用工混乱,未按本通知要求规范用工的;

6.村级用工随意使用村干部直系亲属的。

本通知自2019年3月15日起执行。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