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曹埠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17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成立曹埠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曹埠镇政府决定成立曹埠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二)统筹协调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

(三)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

(四)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村(居)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五)指导各村(居)、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村(社区)强化督办问责。

(六)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

(七)完成市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萍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 建人大主席

马德均党委副书记

张小峰副镇长(常务)

刘佳炜组织委员

赵 鉴宣传委员

俞 茜 统战委员

邵银银政法委员

成 员:刘 洪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徐国际财政局局长

王海军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卞晓敏党群工作局副局长

王 娟工会主席

张晨珏妇联主席

张雯雯司法所所长

顾 兵教育联络组组长

吴云飞 教育总支书记

邵 棣团委书记

季 田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副站长、民政工作负责人

成 露残联工作负责人

各村(社区)儿童主任

各学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小峰担任,副主任由俞茜同志兼任,成员有季田、顾玲玲、夏欢欢等,负责收集宣传资料、上报宣传资料、整理存档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的规定,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领域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领导小组重要工作任务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联络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开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拟提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