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曹埠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10 09: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埠政〔2022〕34号

关于印发《曹埠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

通知

镇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汛期已至,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天气形势复杂,防汛防台形势不容乐观,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影响,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现将《曹埠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曹埠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如东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工作部署,立足防大汛、抗大台、抢大险、救大灾,严防各类重特大水台台风灾害,全力做好2022年我镇辖区内水涝灾害防御工作,力争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以落实防汛责任制为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行业防洪与社会参与并重,明确防汛目标,把握防汛重点,全力以赴打好防汛总体战,为我镇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遇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保证所辖城镇、重要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的防洪安全。

(二)遇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保证各类涵闸、泵站等工程运行正常,安全度汛。

(三)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确保涉水工程占用范围内河道行洪畅通。

(五)遇一般台风,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等用水需求;遇重大台风,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重点工业、农业和生态等用水;遇特大台风,全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尽力保障重点工业用水。

三、工作机构

成立曹埠镇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镇防指办公室设在曹埠镇二楼会议室,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防台工作。镇防汛防台临时指挥部分别设在曹埠镇直港村民委员会和曹埠镇敬老院,负责领导组织本镇区域性防汛防台工作。相关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王 萍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黄 建 人大主席

马德均 党委副书记

陈海云 纪委书记

李小维 副镇长

路忠贤 副镇长

张小峰 副镇长

张 昆 副镇长

刘佳炜 组织委员

赵 鉴 宣传委员

俞 茜 统战委员

邵银银 政法委员

梁建松 人武部部长

花飞飞 派出所所长

成 员:朱嘉诚 党政办公室主任

徐国际 财政局局长

刘 洪 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局局长

葛 亮 水利站站长

顾新荣 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曹埠镇二楼会议室,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李小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银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水利站葛亮同志牵头承担。镇防汛抗旱临时指挥部分别设在曹埠镇直港村村民委员会和曹埠镇敬老院,负责组织领导本镇区域性防汛抗旱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工联系村的防汛抗旱工作,各村(居)党组织书记负责各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工情、台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发布有关防汛防台指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分级负责,加强监督。洪涝、台风灾害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防汛段实行地段划分,明确界址,对口负责,实行行政负责人制,各涉及单位要制定方案,落实到人,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

(三)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风灾情的发展和防汛防台工程现状,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汛防台,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四)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风灾害和汛期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时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预案的启动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负责处置水台、风暴潮、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一)7月半汛、8月半汛或是汛期有风暴潮影响的。

(二)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并且县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大暴雨或者特大暴雨。

(三)县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途径或严重影响我镇,并发出紧急警报。

(四)降雨量严重偏少,河道蓄水严重不足,降水量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偏少20-30%;

(五)其他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六、预案的实施

镇防指、各涉及单位及各村(居)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台风、风暴潮灾害

1、防汛责任 防汛责任人必须在岗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2、防台值班 在防台暴雨汛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防台制度,值班人员与镇机关值班人员表一致。要密切关注汛情、风情,及时做好抢险准备。

3、组织抢险队 各村(居)自行组织防汛防台抢险专业队(5人/队)和巡查队(3人/队),视险情程度予以调度。各村(居)要登记造册抢险人员,并落实到组、到人,要明确联系人为村(居)主任、队长为村(居)民兵营长。各村(居)如遇险情要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报险电话0513-84298800。

4、人员、物资转移 对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各涉及单位要认真自查,做好路线、方案、人数、信号等的紧急撤退方案,根据镇防指要求迅速转移,避免灾情发生。

(二)内涝、台风灾害

各村(居)应提前做好沟渠清淤、资金筹集、采购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内涝、台风灾害要依托全社会力量生产自救,台情发生时,强化抗台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雨季来临后,密切监控降雨量及时疏导沟渠,动用已购置的机械设备,保障及时排水。

(三)保障应急措施

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指定牵头部门,落实好应急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保障、通信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后勤保障、灾情核查、灾后重建等各项保障应急措施。

七、责任与督查

全面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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