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28 08: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埠政〔2019〕47号

关于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了巩固清产核资成果,确保数据准确、程序规范,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暨“三资”管理规范化检查的通知》、《如东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及《曹埠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文件,经研究决定组织对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取得实效,镇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小组,由财政、国土、农经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做好配合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查验收表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埠政〔2019〕47号 附件: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查验收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