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埠政〔2019〕47号
关于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了巩固清产核资成果,确保数据准确、程序规范,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暨“三资”管理规范化检查的通知》、《如东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及《曹埠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文件,经研究决定组织对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取得实效,镇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小组,由财政、国土、农经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做好配合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查验收表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