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曹埠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03 11: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7月起至202212月,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个清、五个化”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大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现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防范化解一批重大风险,有效解决一批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聚焦我镇产业结构、行业特点,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通过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巩固提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责任清单、复查复核、典型示范、考核问责” 五项机制,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重点分2个专题、8个专项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召开镇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干部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领导干部带头宣讲,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宣传部门将专题片纳入干部理论教育宣讲案例库;深入企业一线宣讲,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三是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主题大讨论、“书记和镇长说安全”活动;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双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活动重要内容,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委办工作制度体系和实体化运行机制,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综合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和80项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推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五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建设、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配强配足监管专业队伍,实现安全监管的专业化、制度化;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镇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强化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落实责任考核公示并与工作绩效相挂钩。持续推动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和80项主体责任清单(苏安[2020]3号)。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2021 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督促企业坚持依法生产经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外包等业务、复工复产、各类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四是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实施安全生产规范化镇创建,围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宣传教育规范化、执法规范化、应急管理规范化等内容组织推进。(镇安委会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现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镇安全韧性作为城镇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镇安全发展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城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城镇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镇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开展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城镇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三是根据城镇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镇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推动城镇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依法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六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镇建设局牵头,经发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曹埠分局、自然资源、水利为民服务中心卫生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业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工业集中区区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加强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工业集中区规划布局,严把工业集中区项目准入关,合理布局区内企业,完善区内公共设施,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工作。三是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工业集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工业集中区内高风险重点区域安全管控。深化工业集中区内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五是持续夯实工业集中区安全基础。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前工业集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镇经发局牵头,自然资源所、镇建设局、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曹埠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江苏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严格按照省市县制定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镇经发局、建设局、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曹埠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集中开展五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地下空间、商业综合体、群租房、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整治,聚焦老旧市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光伏产业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1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打牢火灾防控基础,着力夯实基层火灾预防基础,加大基层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促进基层火灾防控责任落实落地。2022年底实现消防队站“全覆盖”建设。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民政、经发、文广、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行业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深入开展全镇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应用,上线运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主评估系统。七是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惠及广大群众的“均等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聚焦 “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持续加强消防队站、装备器材和实战能力建设。(公安派出所牵头,教育联络组、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所、建设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水上)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开展达标车辆核查,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二是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按规定建立实施包车客运安全例检制度,取消所有经营期限届满的 800 公里以上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常态化开展治超路面流动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 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控和电子运单填报管理。三是净化道路运输秩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跨区域联动执法,重点监管事故率、违法率较高的企业;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两客一危一货”领域应用,在重点普通货运车辆强制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2020年底前,完成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载货汽车上的试点应用;推广应用“五步工作法”,推进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化查控工作。四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急弯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普通国省县镇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强化国省县镇道路平交路口路面管控,继续推进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强化公路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大集镇路段执法管控力度。五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实现实名收寄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六是开展水上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船舶碰撞桥梁、商船碰撞、码头危险货物作业监管隐患治理,继续对砂石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督促危险货物货主(码头)落实高质量选船机制,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公安派出所牵头,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经发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建设局、邮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曹埠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贯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镇建设局牵头,经发局、教育联络组、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卫生所、市场监管局曹埠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煤改气”、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一是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煤改气”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三是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取缔非法渣土场。  开展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四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经发局、公安派出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所、市场监管局曹埠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新增2个专题和2个专项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业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7月)。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一年小灶”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对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督导组现场指出和移交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销号。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个专题、2个专项安全整治的牵头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于每月30日前报送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本辖区本部门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党政领导领办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聚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

4.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区域  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  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二)已开展的6个专项

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危险废物、建筑安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等6个安全专项整治,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时间延续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集中攻坚(2020年)。把抓好国务院、省、市、县各级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和移交“四张清单”的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推动风险化解、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和典型宣传推广。加快推进现场交办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对国务院、省、市、县督导组督办问题整改落实进行“回头看”,确保一个不落整改到位。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本级本部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全面彻底抓好闭环整改。分层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完成“一年小灶”隐患整改任务。

2.持续整治(2021年)。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决啃下一批安全生产“硬骨头”。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导督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3.巩固提升(2022年)。依照新增2个专题和2个专项巩固提升阶段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方案,于8旬前报安委会办公室;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年底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并上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告,于2022年11月5日前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并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已成立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牵头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专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督查。

(二)强化法治建设。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深化监管执法“一案五制”工作法,切实做好监管执法后半篇文章。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一致性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安全生产作为区域产业规划、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调整高危行业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问题隐患存量整改,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从严从快立查立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关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同时要反思其他地区存在问题,各行业领域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归纳,系统梳理,对普遍性问题从政策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支撑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第三方服务机制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专业服务作用。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问效问责。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政府督查督办、安全生产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际成效。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推进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再监督。安委会办公室运用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氛围营造。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