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03 15: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好苏农社【2020】2号文件精神,通过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研究,结合当前抗击疫情居家不出门时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仅仅是为了改善环境,也是为了卫生健康,各村(居)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纳入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扎实稳妥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有力有序推进。要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村庄清洁行动要求,切实落实三年行动方案、提升行动方案,在做好春耕备耕和春季农业生产的同时,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清理常年积存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清理农业废弃物、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铲除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从源头上预防疾病的传播;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切实解决占用公共资源私搭乱建、无序种养等问题,维护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加快改变农民生活习惯,引导农民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等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和爱护环境的意识,提高文明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通过报纸、短视频、大喇叭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借助广播、宣传车、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普及卫生如厕、日常保洁、卫生防疫等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强化基层责任尤其是片组责任,包组干部带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疫情防控期间,要避免大规模人群聚集式的宣传活动和清扫工作,动员农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净化绿化美化庭院,建设美丽家园。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研究制定长效管护标准或规范,推动村庄环境管护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善于发现正面典型和先进事例,认真梳理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示范村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线索征集邮箱等形式,多渠道收集群众的咨询、举报和建议等,接受社会监督。

各村(居)要以组为单位,认真总结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开展情况,有能客观反映本村(居)开展疫情防控和村庄清洁行动的先进事迹和好的做法的典型案例随时上报。(案例必须情况真实、事迹典型、亮点鲜活、生动有料,具有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性,表现形式要图文并茂。)

随时上报,并附由报送村(居)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意见的案例首页图片一并发送镇农业办公室高颖,联系电话:84298810,邮箱:1084452134@qq.com。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