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政〔2018〕34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镇村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水平,现就完善镇、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法律顾问基本职责
1.应邀每年列席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或其他重要村务会议,并对村务重大决策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每年主动开展村(社区)务“法律体检”,并协助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
3.参与起草和审查镇、村(社区)生产经营合同等法律文书和有关项目的谈判、签约等活动;
4.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人员的解法释疑,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以及指导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
6.依法接受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等法律事务;
7.做好有关数据、资料的填报工作;
8、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并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微信及其他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为村(社区)以及村(社区)群众提升规范的法律服务。
9.应当由法律顾问承担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司法所职责
1.配合法律服务机构做好与所辖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用与签约工作;
2.协助做好镇、村(社区)一般法律事务的咨询解答,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数据资料上报和年度考评工作;
3.做好与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对所辖镇、村(社区)涉及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涉法涉诉、群体性事件等问题,引导镇、村(社区)通过法律顾问帮助依法解决;
4.负责对法律顾问考核测评工作;
5.应当由司法所承担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考核内容
包括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满意度评价等方面的情况。〔详细见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年度考评表〕
四、考核方式
各村负责对法律顾问日常考核,镇司法所负责对本镇法律顾问年终满意度测评。
附件: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年度考评表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5日
附件:
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年度考评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说明 |
自评分 |
考评分 |
1 |
有具体的年度服务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年初进行一次镇、村(社区)务“法律体检”。(6分) |
每缺一项扣3分,内容过于简单的,酌情扣分。 |
||
2 |
实行定期联系制度。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一次;接受镇、村(社区)服务对象的法律咨询,并及时作出答复;每年至少列席参加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或其他重要村务会议。(8分) |
法律服务人员未及时答复服务对象咨询的,每起扣2分;未上门服务或未参加村务会议的,扣4分。扣完为止。 |
||
3 |
每年至少在镇、村(社区)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或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8分) |
没有开展法制讲座或法制宣传的不得分。 |
||
4 |
落实工作记录制度。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结果,做到一村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办理具体事务的,要一事一档。(8分) |
当年度提供法律服务记录不少于6次,每少一次扣1分;记录及材料整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无记录不得分。 |
||
5 |
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参与处置顾问镇、村(社区)发生的重大事项,并及时上报。(8分) |
对顾问村(社区)发生的重大事项没有及时参与处置的扣4分;对重大事项的处置意见或结果未及时上报的扣4分。 |
||
6 |
参与调解民间纠纷;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帮助顾问镇、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帮助顾问镇、村(社区)审查相关合同或协议。(8分) |
有具体的工作台帐资料,没有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
||
7 |
实行法律顾问信息公示制度。法律顾问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监督电话必须在顾问镇、村(社区)上墙公示,上门值班、法制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时间要提前张贴公布。(6分) |
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8 |
担任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期间,能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积极参与司法部门牵头组织的农村法律顾问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4分) |
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现象的不得分;无故不参与、不配合司法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的,每起扣2分。 |
||
9 |
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并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微信及其他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为村(社区)以及村(社区)群众提升规范的法律服务。(4分) |
为建立微信群扣2分,为适时开展工作的酌情扣分(2分扣完为止) |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