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埠镇关于明确生猪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1 15:52 累计次数: 字体:[ ]

曹埠镇关于明确生猪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职责的通知

镇各相关单位、部门,各村(社区):

针对当前生猪重大疫病多发易发的严峻形势,为做好生猪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保障我镇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群众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镇实际,进一步明确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职责分工

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建松任主任,花飞飞、张冰斌、周文兵、钱新明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曹埠畜牧兽医站,负责处理生猪重大疫病防控日常工作。

(一)镇畜牧兽医站:一要迅速组织全体监管员、防疫员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拉网式排查。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不漏畜,天天排查,一天一查, 确保养殖环节、流通环节排查工作全覆盖,发现疑似疫情及时向镇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汇报,并组织县级专家进行诊断。二要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对全镇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村居养殖场(户)做好消毒灭原、灭蚊灭蝇灭鼠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三要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四要加强对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监督工作。

(二)镇市场监督局:负责对全镇猪肉交易摊点每天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负责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畜禽产品的行为,加强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产品的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餐桌。

(三)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工作,配合镇政府处置疫情,对恶意传播动物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查实依法严厉打击;配合兽医站加强对生猪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四)镇财政局: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负责做好财政经费保障工作,配全配齐相关应急物资。

(五)镇城管队:完善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管理责任,组织对养殖场(户)正常巡查机制,严禁泔水喂猪。对使用泔水的生猪养殖场(户),要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

(六)镇卫生所: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释和诊治,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不感染人的正面宣传工作;

(七)各村(社区):做好日常的河道、道路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抛弃的病死畜禽,并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发生疫情养殖场(户)做好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道路等消毒。

(八)镇无害化收集点:要做好每日清洗消毒工作,并对周边100米以内道路进行消毒。

二、相关要求

(一)宣传引导。坚持疫情、舆情两手抓,提高敏感性,针对网络舆情动态,要第一时间发布宣传信息,通过主流渠道发声,科学引导舆论,突出解疑解惑,以正视听。

(二)充分准备。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充实应急物资储备,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络畅通。

(三)及时报告。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要严格按照疫情快报程序,及时、规范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按程序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要严肃问责。

(四)坚决处置。一旦发生疫情,以早、快、严、小为原则,“封、杀、消、调”为核心,应急处置工作务必坚决,行动务必迅速,措施务必全面到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切实防止扩散蔓延。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