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302/2018-00178 分类: 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曹埠镇人民政府 文号: 埠政〔2018〕68号
成文日期: 2018-06-06 发布日期: 2018-06-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对象死亡核销 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对象死亡核销 管理的通知
来源: 曹埠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21 17: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埠政〔2018〕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对象死亡核销管理的通知

镇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卫生所、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对象死亡核销管理,确保应核尽核的目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死亡核销管理流程

1.每期各项民政经费发放前十天由镇民政办制作民政经费发放核对花名册,通过镇政府发函的形式,将需核对的电子花名册发至镇派出所,由镇派出所户籍经办人员在一周时间内对照死亡注销信息进行核对后打印签名并交由镇派出所所长签字盖公章确认,然后交镇民政办汇总。

2.每期各项民政经费发放前十天由镇民政办制作民政经费发放核对花名册,通过曹埠镇村干群,将需核对的电子花名册发至各村(居),各村(居)下载打印后在一周时间内交由各包组村干登门踏户核实并签名,同时各村(居)主任也要在核实表格上签字盖村(居)委会公章确认,然后交镇民政办汇总。

3.镇民政办收回镇派出所和各村(居)核对花名册后,三天内进行汇总,然后由卫生所提供当期死亡名单,民政办再次进行核实并制作民政经费发放正式花名册,然后通过民政经费发放程序打卡发放。

二、工作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民政对象死亡核实工作关系到民政资金管理,相关核实工作务必仔细认真,如出现遗漏和错误,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2.各村(居)包组干部登门踏户核实时,对民政对象要确保做到“一个不漏”,同时对照民政对象身份证、户口本和一折通等证件原件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3.各村(居)、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卫生所、镇财政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民政经费核实发放工作,逾期影响民政经费按时发放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镇财政所民政会计及一折通专管员要对民政对象发放花名册,民政资金打卡发放的标准及一折通卡号把好最后一道关。

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