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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3-22 字体:[ ]

因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92名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报考06岗位的人员如是退伍士兵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以后出生);07岗位年龄不限;10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至1993年3月期间出生),如是退伍士兵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开考比例、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如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驾驶操作(10岗位)、面试、适岗评价(07岗位)、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八楼814会议室。  

报名人员可登陆如东人才网下载《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其中报考01-05岗位的非所在镇户籍常住人员需提供村居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父母或配偶在所在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08、09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截止2018年3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报考10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驾龄五年及以上)。报考06、10岗位的人员如是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件,报考10岗位的人员如在行政机关有从事专业驾驶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驾驶经历证明。除《报名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报名所需的证书及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可无条件解除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3.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 4 月 11日,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912室)。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告。

(二)笔试、驾驶操作

1.笔试(报考01-09岗位)

笔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报考06岗位的人员如是退伍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2.驾驶操作(报考10岗位)

驾驶操作由中共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实施。

主要考察实际驾驶技能情况,百分制计分,设合格线为50分。如是退伍军人或在行政机关有从事专业驾驶经历者驾驶操作成绩加5分 (不累加),持C1以上驾驶证每高一个等级另加2分。

3.笔试、驾驶操作考试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驾驶操作考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如东人才网公告。

(三)面试(报考01-10岗位)

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在笔试、驾驶操作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适岗评价(报考07岗位)

适岗评价由如东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

1.适岗评价对象:报考07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

2.适岗评价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

3.适岗评价形式和内容:应聘人员对自己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述职,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班子成员和中队长(主任)进行评价,现任城管协管员、巡管员互评。

4.适岗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评价占40%、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班子成员和中队长(主任)评价占40%、现任城管协管员、巡管员互评占20%的比例测算。

(五)总成绩

报考07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适岗评价成绩占40%的比例;报考10岗位的,按照驾驶操作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报考其它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不含报考07岗位)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才网公告。

2.体检。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拟聘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3.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办理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自动放弃的;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七、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县如东人才网。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52088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