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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练广场破损健身器材已经更换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17-09-21 字体:[ ]

近日,市民徐先生反映,原农工商西对面的晨练场内多处健身器材老旧破损,有的直接被拆除,并未换新,给锻炼的居民带来不便,他建议能否将该场地的健身器材进行维修换新。

记者来到原农工商西对面的晨练场,看到不少健身器材由于常年日晒雨淋,已褪色和生锈老化,大部分器材可以正常使用,个别器材的支撑螺丝出现松动,发出“吱吱吱”的响声。“每天会有不少人来这边锻炼,破损的健身器也有安全隐患。”市民张英田希望尽快有人来修理健身器材,“这个晨练场空气好,很热闹,我经常会来这边锻炼,有些器材破损拆除后,锻炼不太方便,我觉得应该重视这些破损的健身器材,希望有人来更换或者维修。”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崔鹏介绍,原农工商西对面的晨练广场目前有将近30件健身器材,占地2000多平方米,是我县最早一批开建的设施广场,到现在已经有10多年,但是由于该地段器材使用率高,加之部分市民使用不当,极其容易损坏。对于该段的老旧破损健身器材,县教育(体育)局立即办理招标采购手续,在15日下午,对肋木、云梯、双杠、扭腰器等10件破损健身器材全部予以更换,待固定立柱混凝土保养期过后,将正常开放使用。

目前,我县各镇区和社区农村的体育设施都是由省市县三级体彩公益金捐助的,全县200多个村居,包括社区都有设施。为确保人民群众能安全地使用各种健身设施和器材,提高设施的使用率,确保群众健身安全,2013年9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要定期对器械进行查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专人管理。新的国标规定室外健身设施保修期是8年,在保修期内,设备正常损坏由厂商负责免费维修;过了保修期,设备损害,直接更换,不再维修。崔鹏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器材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与器材供应商联系维修事宜,如果无法联系到供应商,可与县教育(体育)业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1996202。(记者 黄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