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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17-09-06 字体:[ ]

如东日报讯(记者 刘蕾)本月起,我县将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校车业务。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移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许可证。严禁使用拖拉机、递送载货汽车等非载客车辆以及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从事校车业务的驾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