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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县文广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2016-08-26 字体:[ ]

从8月1日到9月底,我县贫困大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那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申请办理?

日前,如东日报报道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申请办理》的新闻,市民宋梅觉得这项助学政策能让家庭贫困学生上得了学,圆上“大学梦”,她特地打来电话咨询助学贷款的办理情况。对此,如东日报记者咨询了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据县教育局财务科科长金品华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业务。学生和家长须在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申请时,须提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以及省内高校在校学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通过所在高校贷款资格审查后取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届高考录取新生还须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通过所在高级中学贷款资格审查后取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就读于省外的普通高校的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值得一提的是,在办理过程中实行应贷尽贷,没有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