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如东县2018年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海渔〔2018〕15号)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决定开展2018年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用滩企业安全管理、海洋捕捞渔船作业安全薄弱环节及打杂鱼船超员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
(一)用滩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
1、实际生产经营的用滩企业与所承租的海域证持证发包单位缺少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不到位。
2、滩涂生产作业隐患风险公告公示、应急防范处置措施告知和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3、滩涂运输拖拉机编组作业落实不到位,拖拉机返回时不编组结对,发生突发情况时应急工具不齐全或应急处置方法不正确。
4、滩涂运输拖拉机违反规定超员出海,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用滩企业和拖拉机驾驶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5、用滩企业生产作业现场监管责任人、职责不清晰,现场监管不到位,用滩企业对企业督查队早于从业人员返回及日常监管缺少考核奖惩制度。
6、用滩企业密集型人员作业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工具或违反海域使用、养殖证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规定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海洋捕捞渔船作业安全薄弱环节
1、渔船船东船长船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船东与船长、船员间代签安全责任状,船长船员变化后责任状签订不及时。
2、非法转让、挂靠、套牌、涂改船名号及涉渔“三无”船舶等从事捕捞生产。
3、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借证签证,普通船员未持证上岗。
4、船员互助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不到位。
5、船员培训教育不到位,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登临甲板或临水作业救生衣穿着等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6、渔船“网证不符”,养殖船、渔业辅助船非法从事捕捞生产。
7、渔船超载、超员、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
8、渔船出海不按规定开启使用通导设备,易发生失联事件或碰撞事故。
(三)打杂养殖渔船超员安全薄弱环节
1、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签订不及时。
2、打杂渔船人员超载。
3、船员互助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不到位。
二、整治目标
(一)用滩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以滩涂养殖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为统揽,排查辖区用滩企业数量等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清单”,企业生产与安全管理情况“一口清”。通过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滩涂生产安全监管,促进滩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海洋捕捞渔船作业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以“人证不符”、“网证不符”、“出海动态编组和日报告管理”整治为重点,夯实渔船安全生产各主体责任,规范渔船作业方式,“依站查港、定船守港、港海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捕捞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打杂渔船作业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船服务组织必须从打杂渔船的责任落实、培训保险、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落实到位,密集型作业超员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三、具体措施
(一)用滩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1、摸清摸准监管对象。由镇渔业办牵头,配合镇海洋安全稽查大队,认真摸清辖区内的滩涂增养殖渔业企业基本情况,落实用滩企业“三化五覆盖”措施,督促用滩企业制定和执行企业督查队奖惩管理制度,明确监管区域、责任人、监管措施要求等,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建立“一企一档”并定期更新,做到辖区内的监管对象在册在档、资料齐全。
2、排查隐患列出清单。镇渔业办按照《关于印发〈防范遏制海洋渔业行业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海渔〔2017〕115号)要求,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从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两道防线,从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全过程开展工作,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应对措施,在企业和重要下海通道公示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从业人员了解隐患风险点基本情况、防范应对措施,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由镇渔业办牵头,督促用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重点加强作业安全知识、安全防护要求、隐患风险点情况、应急防范措施等知识培训,保证滩涂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覆盖并持证上岗。
4、落实保险保障措施。由镇渔业办牵头,督促用滩企业按照滩涂安全救生设施全覆盖要求,滩涂路标、路靶、救生浮筏(救生船)设置符合标准要求,渔船、拖拉机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规定并编组生产,人员登临甲板或临水作业按规定穿戴防护设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用滩企业依法办理工伤保险,鼓励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保险一人不漏、一分不少。
5、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各司其职、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共同加强滩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整体联动。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用滩企业海域证、养殖证持证及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执法,加大对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组织密集型人员违法违规作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四不两直”和“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求,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6、完善预案强化演练。加强各级《预案》的修订,完善应急组织网络,健全应急队伍,配齐应急设施。要组织开展桌面推演,使安全管理与应急管理人员熟悉《预案》和应急流程,提升应急能力;要针对滩涂实际设置险情,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定期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升自我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查找演练不足,不断持续改进。
(二)海洋捕捞渔船作业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1、加强安全法治意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渔业法》、《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宣传,由镇渔业办、渔船服务组织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等知识培训教育,确保所有渔船船员年度培训不少于一次。
2、扎实推进渔船“三定三联一及时”片警式管理模式。“三定三联一及时”即由渔船组织、村居企业、镇渔业办三方分别确定渔船联系服务人“定人联船”,三方联合定期电话了解情况、定期登门走访、定期开展检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推进渔船安全监管“清单化”,及时掌握渔船及船员变化情况,健全“一船一档”书面与电子档案,保证基础数据准确完整。层层如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夯实渔船船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船长第一责任,责任状签到每一名船员,从源头抓紧筑牢渔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3、加强渔船年检年审、惠渔补助发放前等各类环节审核把关。镇渔船服务组织要加强渔船基础安全管理,突出渔船服务组织的服务协调职能,积极做好渔船出海申报管理等工作,强化渔船年检年审、惠渔补助发放、出海签证等环节把关,及时整治隐患,严格把好渔船审核环节关。
4、严格落实出海渔船签证检查工作责任制。镇渔船服务组织,要加大渔港渔船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出海渔船人员证照审核,加强渔船作业类型、方式、渔具配载、安全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整治隐患,强化渔港渔船监管执法,从严把紧渔船出海安全关。
5、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农业部“依港管船”的思路,推进“依站查港、定船守港、港海联动”新机制,加强综合执法,重点加强6人以上重点渔船动态管控,借助科技平台,推进渔政渔港监督精准执法,不断加大渔船超员超载、敞口舢舨和浮子筏非法捕捞违法生产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证捕捞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6、全力维护海洋渔业生产正常秩序。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作业类型不符渔船的摸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渔船作业行为。推进渔船通导设备配备更新,督促渔船船长规范使用通导设备,强化出海渔船编组生产和实时动态监管,及时发送预报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风避浪及防碰撞等防范工作,在海渔船“电脑上看得到,通讯上联得上、应急上救得快”,维护渔业安全生产正常秩序。
三、打杂渔船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1、立即组织开展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镇渔船服务组织要迅速组织对辖区内的“大杂渔船”开展全面排查,摸清辖区打杂渔船基本情况、载员情况、船东、船长、船员及所作业的滩涂增养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情况。
2、送达《致打杂渔船的一封信》
3、进一步落实渔船生产动态编组措施,加强“打杂渔船”出海动态安全监管,做到每日定时联系、实时掌控在海动态。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镇决定成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向阳
副组长:康勤、李小军、刘歆荃
成 员:张德宏、沈新华、于建、顾东生、繆拥勤、沈向东、张昌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渔业办,由张德宏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推进等组织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2月1日-2月28日)。各单位要针对本辖区矛盾突出、隐患明显、风险较大并长期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组织领导、时段节点、工作要求、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单位领导要亲自过问,重大安全隐患要亲自督办;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工作情况和整治进展,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6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分别向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底)。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和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要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并加以改正。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整治的具体措施。11月2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能,明确责任,主动参与、共同推进。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夯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二)强化整治措施,注重实际效果。各相关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难点进行分析研究,查清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理清思路,制定有效应对措施。要创新工作举措,以“零容忍”态度,强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通报。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百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强化督查,重点围绕动员部署是否到位、工作举措是否扎实、工作方法是否有力、打非治违是否有效、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工作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宣传表扬先进,通报批评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以进一步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栟茶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