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652/2020-00023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栟茶镇人民政府 文号: 栟政〔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02-12 发布日期: 2020-02-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建筑行业复工和项目管理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建筑行业复工和项目管理的通知
来源: 栟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13 09: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通告要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建筑行业复工和项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乡镇建筑业复工企业和项目派驻疫情防控联络员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向全镇建筑业复工企业和项目派驻疫情防控联络员,指导企业和项目做好复工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派驻联络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派驻联系对象

全镇所有复工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复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复工在建项目。

(二)派驻防控联络员

1.由县住建局为主体实施的项目由县住建局选派人员派驻项目。

2.各复工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企业注册地为栟茶镇人民政府负责选派人员派驻企业。复工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由镇建设局派驻专业人员联系多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每天走访不少于1次。

3.栟茶镇政府、各村(居)为主体实施的项目和由各市场主体实施的项目由工程所在地栟茶镇人民政府选派人员派驻项目。

4.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栟茶镇建筑业复工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联络员名单

(三)派驻联系时限

1.预复工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派驻时间从2020年2月10日起,结束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后定。

2.复工在建项目派驻时间从2020年2月19日起,结束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后定。

(四)主要职责

加强政府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指导企业和项目做好复工前准备和复工后的防控工作,服务企业和项目保证项目正常建设。

二、切实落实防控要求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全镇所有建筑工地复工前全部相关人员不得提前返回栟茶。

二是要求工地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在复工前除留守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等区域。

三是要求项目留守值班人员要佩戴好口罩等防护设施,定时测量体温,不得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对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诊治,并按规定上报。

三、做好复工前期准备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要求所有项目建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防控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项目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

二是落实防控措施。要求项目在拟复工前,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填报《返员工行程登记表》(附件3、《返栟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准备好隔离宿舍等。

三是明确防控职责。要求项目建立以项目经理负总责,各分包单位负责人负主体责任的防控责任体系。

四、严格落实复工审核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复工时间要求。全镇所有在建工程2月20日24时前不得复工,具体复工时间、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二是严格复工审核。1.未报监的项目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2.报监的项目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报县住建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五、严格落实复工安全措施

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把自查情况、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5、开工申请书报工程镇人民政府或县住建局,由镇人民政府或县住建局到现场进行复核,对不认真自查自纠、每个从业人员没有进行教育培训、所有管理人员没有到岗,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同意复工。

附件:1.疫情防控承诺书(模板)

  2.返栟员工行程登记表(模板)

  3.返栟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模板)

  4.开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模板)

  5.栟茶镇建筑业复工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联络员名单

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栟政【2020】6号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