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12/2021-0000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东安委办〔2021〕24号
成文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2-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04 08: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如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全县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决策参谋、宣传引导、沟通交流等作用,不断提升对外新闻宣传形象,引领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教育体育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文广旅局、统战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如东海事处)。

二、新闻宣传任务

新闻宣传包括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实行计分考核。因特定、紧急工作需要,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可向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约稿,提出稿件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限,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人认真撰写,并按时报送。

三、新闻宣传重点

(一)贯彻落实上级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方面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上级督办、批办的有关情况。(三年大灶、巡视整改)

(二)重要节日、重要节点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及领导带队检查情况。

(三)推进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的好举措、好办法,以及对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措施等。

(四)宣传应急管理理念,以解读各类应急预案为切入点,宣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以常见突发事件的特点与危害、防范措施及自救互救常识为重点,宣传应急管理基本知识。

(五)全县性安全检查情况,特别是灾害性气候、重大事故发生后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相关典型经验做法,新时代应急管理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最美应急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

(七)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对安全生产深层次的问题所作的剖析与曝光。

(八)其他需要宣传报道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事项。

四、新闻宣传计分标准

1.政务信息类。每报送1条工作类信息、事故类信息计1分,上不封顶;同一条信息反复报送按1条计算;无效信息、信息要素不完整、内容陈旧滞后、照搬照抄文件材料和媒体信息的不予计分。每报送1条调查研究类信息计5分。被县委、县政府两办录用信息,每条5分,其中,被推荐到市委市政府两办使用的信息,每条10分,每往上一个级别加5分,分别为5、10、15、20分。(同一内容的不重复计分)。被市安委办约稿的再加10分。

2.新闻宣传类。每报送1条实时新闻类信息计1分,被党报党刊党媒等主流新闻媒体刊播的宣传稿件,按照下列方式计分。

  (1)一类:被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署名稿件,每条计15分;如加编者按的再加10分。

  (2)二类:被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社及《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应急管理报》《新华日报》等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署名稿件,每条计10分;如加编者按的再加5分。

  (3)三类:被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署名稿件,每条计8分;如加编者按的再加3分。

  (4)四类:被《江苏安全生产》杂志、《南通日报》、南通电视台、南通人民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署名稿件,每条计5分;如加编者按的再加2分。

  (5)五类:被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江苏安全生产信息》、南通政府网等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署名稿件,每条计3分;如加编者按的再加1分。

(6)六类:被市应急局官方网站等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署名稿件,每条计2分。

(7)七类:被本行业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录用的宣传报道,每条计2分。

  (8)被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日报网等国家级网络媒体刊播的标题新闻,每条计5分;被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采用的,每条计4分;被市应急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采用的,每条计3分;被县级官方媒体录用的宣传报道每条计2分。

(9)有关经验体会、典型经验工作做法、理论文章和调研论文等在以上各类媒体采用发表的,根据发表媒体或上级部门级别相应计分。

(10)被纸质媒体头版采用并字数超过500字的或被其它版面录用字数超过2000字的,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的时长超过10分钟的,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3分。

3.扣分情形。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少报一条扣2分,按月计算);约稿信息迟报、不报的,每条(次)扣2分;重大信息、紧急信息和一些敏感信息漏报、瞒报、迟报,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条(次)扣5分;报送信息或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0.5分。

五、新闻宣传结果应用

(一)通报

县安委办负责定期汇总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通报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稿件录用情况及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计分排名。

(二)考核

新闻宣传工作将纳入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新闻宣传成绩突出的镇(区、街道)、部门将适当给予加分,对新闻宣传成绩落后的地区、部门给予扣分。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将新闻宣传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发现、总结、报送工作动态和情况,加强对稿件的审核把关,确保真实性、客观性、时效性,积极营造有利于全县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指定1-2名新闻宣传联络员(附件1)并及时报送名单,认真做好信息宣传稿件的收集、报送、统计工作,每篇报送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报送日期及报送单位。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向文件中的相关媒体报送,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和录用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三)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落实报送审批程序。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新闻宣传报道须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统计表(附件2)报县安委办(邮箱:rdyjjfgk@163.com,联系电话:84133755,联系人:严娟娟、冒 益)。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县安委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如东县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样表)

序号

单 位

姓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1

**

张**

分管领导

1896****

2

**

陈**

联络员

1896****

(此表格请于2021年2月5日前报送县安委办邮箱:rdyjjfgk@163.com,联系电话:84133755)

附件2:

如东县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统计表(样表)

序号

报送

时间

报送单位

信息名称

类别(政务信息类/新闻宣传类)

录用平台

备注

1

20210127

**

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新闻宣传类

如东发布


2

20210130

**

特种作业考试监管

新闻宣传类



(统计表每月25日之前报送县安委办邮箱,表上对应的信息要实时报送,保证信息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