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12/2021-0001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东应急〔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3-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16: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各科室、大队、应急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本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如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查时间

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

二、完善“一单两库”

“一单两库”中的“一单”指的是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础科、危化科和大队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别制定各条线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覆盖率等。政策法规科负责汇总制定《如东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单两库”中的“两库”指的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2021年度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政策法规科根据本局2021年度申领执法证人员名单和各条线职能情况制定。基础科、危化科和大队在2020年度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确定各条线的检查对象名单,政策法规科负责汇总制定《2021年度检查对象名录库》。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应结合运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如东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单》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率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按照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和重点监管企业实际,各条线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20年随机抽查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科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随机抽查工作。各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