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讨论,已制定下发了《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20〕15号),于2020年—2035年完成此项工作。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清单,现根据我县实际、《如东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的启动工作,制定2020—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清单,请各镇(区、街道)、各部门结合《如东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2022年如东县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任务分工清单表
如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12日
附件
2020年—2022年如东县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任务分工清单表
主要任务 | 任务清单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加强 城市 安全 源头 治理 |
强化 规划 引领 |
1.将安全发展要求落实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和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审批。 |
县发改委、行政审批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2.将安全发展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设置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工业区、港区、风景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 |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
县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
||
3.将安全发展要求落实到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 |
||
健全 安全 法律 制度 和标 准体 系 |
4.严格执行城市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规范性文件。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司法局和县各有关部门 |
|
5.强化技术标准对城市运行安全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以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技术标准。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 |
||
加强 城市 安全 源头 治理 |
加强 基础 设施 安全 保障 |
6.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县住建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7.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安全建设,依据规划采取综合管廊建设模式。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8.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使用责任机制,依据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
||
9.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置。 |
县住建局 |
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0.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和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
县教育体育局 |
各镇(区、街道)、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1.加强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 |
县住建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2.加强城区视频监控设施建设。 |
县公安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3.加强老旧城区升级改造和违法建筑治理。 |
县住建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4.加强旅游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
县文广旅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健全 城市 安全 防控 机制 |
加快重点产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
15.制定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实施关闭。 |
县发改委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16.扎实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合理优化空间布局。洋口化学工业园、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整合为一个化工园区,实施统一管理。 |
县发改委 |
县应急管理局、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
||
17. 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支持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 |
县发改委 |
县科技局、应急管理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8.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
19.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机制。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20.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21.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烟花爆竹、电力、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
各镇(区、街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 |
|||
22.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 |
县公安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23.对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前作业开展风险评估,强化动火、动土、有限空间、检维修、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空、吊装、断路、立体交叉等作业以及塔吊、脚手架在使用和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 |
县住建局 |
县交通运输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24.强化极端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积极防范城市安全事故。 |
县气象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
深化 安全 隐患 排查 治理 |
25.制定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26.完善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管理、在线监管平台。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27.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施“三级复查复核”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28.定期对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和铁路沿线外部环境等安全隐患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县住建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29. 定期对长输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景区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
各镇(区、街道)、县发改委、住建局、文广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30.定期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
县气象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31.定期对输水、用水线路的冰冻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
县住建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32.定期对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加大危房整治力度。 |
住建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33.定期对老旧建筑、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幕墙、道口遮阳棚和楼房外墙附着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 |
县住建局、城管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34.定期对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应急通道畅通的障碍物等问题。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健全 城市 安全 防控 机制 |
建设科学高效应急管理体系 |
35.按照“快速隔离、科学处置、舆情管控、平稳善后”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统一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相应处置机制。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事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36.完善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现各级各类预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37.科学规划和建设应急救援基地,组建各类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38.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公安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39.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的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
县发改委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40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校园等宽阔地带,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并将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运行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
县住建局 |
各镇(区、街道)、县教育体育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提升 城市 安全 监管 效能 |
完善安全监管体制 |
41.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健全完善城市安全监管体制。 |
县安委办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42.明确开发区、港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和人员。 |
县安委办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43.完善铁路、电力、公路、水路等监管体制,明确并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 |
县安委办 |
各镇(区、街道)、县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44.理顺城市无人机、新型燃料、餐饮场所、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寄递物流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
县安委办 |
各镇(区、街道)、县公安局、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邮政公司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45.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行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城市安全问题。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提升 城市 安全 监管 效能 |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
46.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条件,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司法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47.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合理调整执法队伍种类和结构,提高专业监管人员配比。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48.统筹加强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力量,推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49.坚持“一案五制”工作法,解决同一违法行为在同一区域反复出现的问题。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50.开展执法效果评估,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
||
规范监管执法及司法行为 |
51.明确部门执法范围,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52.落实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现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53.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联席会议、信息沟通、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联系,依法开展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事,视情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54.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强化 城市 安全 保障 能力 |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
55.制定政府购买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指导目录,将相关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县财政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56.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预防功能。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57.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将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当事主体及当事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予以联合惩戒。 |
县发改委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58.加强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59.完善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 |
60.加大对城市安全科技创新投入,积极推广先进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提高安全自动监控和防控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61.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城市安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
||
62.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应用适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
||
63.建立城市安全智能监控信息中心,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
||
64.建立核安全协调机制。 |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
县住建局等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强化 城市 安全 保障 能力 |
加快发展城市安全产业 |
65.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领域先进安全产品的示范应用,探索有效的经验和模式,在相关领域推广。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66.鼓励基础较好镇(区、街道)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加大力度扶持示范园区发展。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67.突出高层建筑、超大综合体、城市管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场所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视情配备相应的举高消防车、大功率排烟消防车、消防侦查灭火机器人等特种车辆装备,重点发展监测预警、智能化巡检和安防系统等安全防护防控产品。 |
县发改委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强化 城市 安全 保障 能力 |
全面提升市民安全素质和技能 |
68.建立完善城市安全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提供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69.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媒体,发布、推送城市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安全风险提示,开展常态化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70.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灾害应急演练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71.大力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
县教育体育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72.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鼓励创作和传播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 |
县委宣传部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
||
73.建设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积极推进把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社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镇(区、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