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完成2019年度工作任务,为2020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建议各镇区安委会四季度推进落实好以下重点工作。
1.抓好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化工企业外聘专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督促辖区内企业迅速启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功能建设;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港经济开发要督促区内诊断企业完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和完善工作,并按比例开展隐患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完成整改企业进行验收;积极配合做好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整治提升工作。
2.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发挥镇区安委会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好各类专项整治,并做好总结工作,收集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台帐。
3.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季度时近年关岁底,人流、物流都将迎来高峰期,各镇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的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开展普查,做好迎接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抽查准备。
4.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零售经营店(点)安全监管台帐,做到“一店(点)一档”、“一隐患一措施”;全面排查现有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和布点规划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安全条件、不能提供购销协议,及不符合镇(区)布点规划的零售店(点),及时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核工作,并落实好后续监管要求;督促辖区内零售经营户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5.全力完成标准化创建任务。各镇区督促拟创建二级标准化企业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省标准化评审组评审的准备工作;三级、小微企业标准化按照序时进度进行复审,督促企业整改复审过程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巩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各镇区要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做好告知承诺公示工作,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构建形成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动态管理、长效管理。
7.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督促企业按照每月不少于5条的标准登录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录入隐患,并及时填报整改情况;对今年挂牌的市、县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认真梳理,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手续完备。
8.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按序时进度全面完成镇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将完成情况登记表及使用的法律文书上报县局。完成全年委托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按照“一案五制”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企业回访;按照“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工作要求,做好总结提升。
9.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新编、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并及时上报。做好2019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需救助工作,做好2020年创建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上报工作;加强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领导带队、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反应迅速。
10.加强对中介机构和协作组管理。配合做好市安委办对我县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协作组管理,推进行业商会(协会)安监站创建,规范指导协作组日常工作,强化考核和奖励。
11.抓好全年工作总结。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扫尾和总结,完成对镇区部门、村(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工作台帐。11月底前,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准备市、县安全生产整体目标考核迎查。
12.抓好明年工作谋划。提前思考谋划2020年工作,初步拿出符合各自实际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执法检查计划等;每个镇区争取开展1-2个创新措施,11月20日前,每个镇区至少提供1条安全监管方面好的建议和想法报县安委办。
附件:镇(区)四季度需上报材料一览表
如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镇(区)四季度需上报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内 容 |
要 求 |
时间 |
报送单位 |
1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 2020年创建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名单 |
10月8号前 10月30日前 |
县应急局应急科 电话:8413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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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
东安委办传[2019]30号 |
10月15日前 |
县应急局危化科 电话:84133655 |
3 |
工贸企业复查《检查表》和检查督查阶段工作总结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上月工作情况报表 |
东应急[2019] 18 号 |
10月25日前 12月25日前 每月30日前 |
县应急局基础科 电话:84133355 |
4 |
烟花爆竹经营店排查整改情况 |
东应急[2019] 9 号 |
11月20日前 |
县应急局基础科 电话:84133355 |
5 |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材料 涉粉专项总结 |
东应急[2019] 5 号 东应急[2 019] 9 号 |
11月26日前 11月30日前 |
县应急局基础科 电话:84133355 |
6 |
2019年下半年执法文书汇总表 |
按照表格要求填报汇总,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上报(上半年没交纸质文书的一并上交) |
11月25日 |
县应急局法规科 电话:84133755 |
7 |
外聘专家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
东安监〔2019〕4号、东政办发〔2017〕44号 |
11月30日前 10月20日前 |
县应急局危化科 电话:84133655 |
8 |
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整改进度统计表附件4 |
东应急[2019] 9 号 |
12月25日前 |
县应急局基础科 电话:84133355 |
9 |
“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全年活动总结 |
以书面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 东应急〔2019〕28号 |
12月25日前 |
县应急局执法大队 电话:84133955 |
10 |
上报录用至少2篇信息稿件 |
以录用的数量为准 |
每月 |
县应急局法规科 电话:84133755 |
11 |
其他各项需要上报的内容 |
各时间节点 |
对应业务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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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项工作均按月统计,纳入全年整体目标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