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4: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省安委办、南京市安委办、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江苏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宣传“云直播”活动暨南京市城市安全文化主题站”揭牌仪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调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参与到创建中来,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知晓率,现就我县做好创建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促进创建宣传工作常态化精准化系统化,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切实把安全转化为全社会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做到安全理念牢固、安全氛围浓厚、安全行为自觉,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共促安全发展的创建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设立专栏、刊播评论综述等,宣传报道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政策方针、目标任务,及时解答市民的关注和疑问,激发市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充分发挥好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在线直播等新媒体传播快、辐射广的宣传特点,全方位全景式展现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有益探索,广泛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分析,探索建立对新媒体的奖励机制,努力打造超深度、多视角、全方位的新媒体舆论阵地。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制作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单、倡议书、小视频等宣传资料。在车站、大型商场、主要地段、主要公共场所、主要交通路口等户外LED显示屏,景区景点、机关企事业单位楼宇电视等平台,播放创建公益宣传片、创建标语等。在主要交通干道、部分重要部位及路口、主要街道、建筑工地围墙(围栏),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和宣传牌悬挂横幅等,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建设贴近大众的安全体验阵地。加快建设公共安全文化体验基地或场馆,基地或场馆至少应该包括地震、消防、交通、居家等安全教育体验内容,利用科技手段将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呈现在体验者面前。可选取人流量大的综合体、车站、展馆等富有地区特色的场地,建设“人人参与、口口相传”的安全文化知识学习、群众乐于打卡的“城市安全”新地标,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发展知识常识。

(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居家安全、学校安全等方面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围绕“5·12”防灾减灾、“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不同灾害的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五)打造具有特色的城市安全名片。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城市安全名片”征集活动,动员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切实通过创建工作和宣传活动,共同打造具有鲜明城市特点、富有城市文化内涵的城市安全名片,塑造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的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和相关镇(区、街道)共同参与的创建宣传工作机构,积极动员社会和市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加强整体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宣传合力,确保各项宣传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落小。

(二)强化氛围营造。创建宣传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多个部门多种行业多个场所,要建立良好的媒体沟通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要重视对学校学生、企业职工流动人员、外来人员等社会群体的宣传教育,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创建宣传,大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将创建宣传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推进任务落实,涉及图文资料、影像视频、标语口号、舆论监督等报道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安委办负责对创建宣传工作督促检查,将宣传工作纳入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创建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如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