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推动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东政发〔2019〕25号)的决定
(2025年9月24日如东县人民政府东政规〔2025〕3号文发布 自2025年9月24日起施行)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对《关于推动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东政发〔2019〕25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政府发布